酒钢宏兴: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9-19  酒钢宏兴(600307)公司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酒钢宏兴”)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24年8月21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高于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情况: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酒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734,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

3.风险提示: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酒钢集团《关于(第二期)增持酒钢宏兴流通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酒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99,949,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8%。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

1.2024年4月7日,公司收到酒钢集团的书面告知函,其计划自2024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酒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8,348,7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9%,累计增持金额为199,984,314.68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首轮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酒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酒钢宏兴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酒钢集团计划自2024年8月21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高于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含截止2024年8月21日已增持金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酒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68,734,3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累计增持金额为82,163,724.08元。

截至2024年9月18日,酒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7,083,0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9%(含首次增持完成情况)。酒钢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668,684,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7%。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

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酒钢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酒钢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