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关于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公告编号:2026-02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酒钢宏兴”)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有关工作,对《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逐项梳理、落实,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本《问询函》回复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计量口径转换及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1:关于公司与汇丰工业的交易。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4年、2025年公司向关联方嘉峪关汇丰工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工业)采购金额分别为
42.05亿元、44.73亿元,销售金额分别为46.92亿元、45.49亿元,采购金额与销售金额接近,但公司预计2026年全年采购金额为1.2亿元、销售金额为1.95亿元,预计的采购及销售金额较以往年度变化较大。
请公司:(1)区分采购、销售业务,列示近两年公司与汇丰工业交易的各类产品及金额,结合公司与汇丰工业开展交易的背景、业务模式、定价方式、结算方式等,说明公司与其同时开展采购、销售的必要性及交易金额相近的具体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2)结合相关合同条款、经营模式、不同时点公司对货物所有权属、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风险报酬转移等,说明公司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与汇丰工业间的交易,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3)区分采购、销售,补充披露2024年、2025年底公司与汇丰工业尚未结算的往来款余额及相关科目,并结合期后结算情况,说明相关往来款项是否发生减值;(4)结合公司及汇丰工业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所处行业变动趋势、
两者业务模式变化、核算方式变化等,说明公司2026年预计向汇丰工业采购及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披露对问题(1)-(3)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答复内容:
一、区分采购、销售业务,列示近两年公司与汇丰工业交易的各类产品及金额,结合公司与汇丰工业开展交易的背景、业务模式、定价方式、结算方式等,说明公司与其同时开展采购、销售的必要性及交易金额相近的具体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
1.公司与汇丰工业2024年及2025年关联交易涉及的各类产品及对应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销售) | 2024年 | 2025年 |
| 1 | 钢材 | 463,370.77 | 453,906.70 |
| 2 | 动力产品 | 120.25 | 119.96 |
| 3 | 租赁费 | 86.57 | 96.21 |
| 4 | 材料等 | 4,831.80 | 547.05 |
| 5 | 劳务服务费 | 742.77 | 275.26 |
| 合计 | 469,152.16 | 454,945.18 | |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采购) | 2024年 | 2025年 |
| 1 | 钢材 | 413,959.20 | 444,892.16 |
| 2 | 备件材料 | 2,445.73 | 848.72 |
| 3 | 劳务服务费 | 4,061.63 | 1,506.31 |
| 4 | 租赁费 | 46.98 | 84.26 |
| 合计 | 420,513.54 | 447,331.45 | |
2.与汇丰工业关联交易说明
汇丰工业成立于2005年9月,是控股股东酒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分为金属加工、钢铝卷包装、耐火材料生产三类。其中金属加工是核心支柱产业,业务范围包括光伏与光热支架钢结构制作、热轧及冷轧卷板开平纵剪、直缝焊管生产、大跨距电缆桥架制造以及各类机械加工。依托现有产业布局,汇丰工业实现了钢、铝材深加工产业链的有效延伸。
公司与汇丰工业的交易主要涉及钢材卷板及相关材料。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碳钢卷板、不锈钢卷板等钢铁原料,双方交易的业务模式为购销模式,结算方式为银行转
账、承兑。公司销售给汇丰工业的碳钢卷板、不锈钢卷板参照市场化定价,与同期公司向外部客户销售的同质产品执行同价原则。公司向汇丰工业采购经其剪切、包装的钢卷采用成本加成模式定价,定价模式公允。
3.与汇丰工业同时开展采购与销售业务原因公司与汇丰工业同时开展采购与销售业务,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公司不具备钢卷横纵切及产品包装能力,汇丰工业具有完备的工业包装和全系列的钢卷横纵切及产品包装能力,具有显著的技术和成本优势,系嘉酒地区最大的钢卷板加工企业,且汇丰工业距离公司本部不足5公里,运距短,短倒运输成本低,能够实现钢材原料到金属带钢的就近转化,因此公司选定汇丰工业按照客户要求进行钢材卷板的剪切、包装。由于汇丰工业在嘉峪关以外的区域没有专业化的钢材产品对外销售机构,汇丰工业将剪切、包装后的产品销售给公司销售子公司进行销售。二是2022年至2025年,随着西北地区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项目用钢需求逐年增加,汇丰工业围绕新能源产业项目钢材需求,通过招商引资、合作经营、上下游配套等方式,不断拓展金属加工产品的销售渠道,钢铁原料消耗大幅增长。公司与汇丰工业同时开展采购、销售业务,能够更好地适配市场需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公司与汇丰工业的关联交易中,采购与销售金额相近,主要原因如下: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的钢材卷板,大部分经其剪切、包装后,再由汇丰工业销售给公司销售子公司对外销售;小部分则由汇丰工业通过自有生产线加工成金属制品等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给近端第三方客户。
(1)2024年,公司与汇丰工业发生的关联销售总额、关联采购总额分别为46.92亿元、42.05亿元,明细如下:
|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品类 | 交易量(万吨) | 交易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关联销售 | 汇丰工业 | 产成品-CSP低合金钢带 | 15.83 | 51,832.53 | 公司销售给汇丰工业,汇丰工业 |
| 产成品-CSP普碳钢带 | 47.62 | 151,699.95 | 经剪切、包装后再销售给公司销售子公司,子公司对外销售 | ||
| 其他碳钢产品 | 10.40 | 40,482.57 | |||
| 不锈钢产品 | 17.95 | 167,625.21 | |||
| 小计 | 91.80 | 411,640.26 | |||
| 钢材 | 12.88 | 51,730.51 | 公司销售给汇丰工业,汇丰工业加工后自行对外销售部分 | ||
| 材料等 | 4,831.80 | 其他材料或服务销售 | |||
| 租赁费 | 86.57 | ||||
| 动力产品 | 120.25 | ||||
| 劳务服务费 | 742.77 | ||||
| 其他小计 | 5,781.39 | ||||
| 合计 | 104.68 | 469,152.16 | |||
| 关联采购 | 汇丰工业 | 产成品-CSP低合金钢带 | 15.83 | 52,469.71 | 公司销售子公司自汇丰工业采购部分 |
| 产成品-CSP普碳钢带 | 47.62 | 151,952.19 | |||
| 其他碳钢产品 | 10.40 | 41,159.38 | |||
| 不锈钢产品 | 17.95 | 168,377.92 | |||
| 小计 | 91.80 | 413,959.20 | |||
| 备件材料 | 2,445.73 | 其他材料或服务采购 | |||
| 劳务服务费 | 4,061.63 | ||||
| 租赁费 | 46.98 | ||||
| 其他小计 | 6,554.34 | ||||
| 合计 | 91.80 | 420,513.54 |
①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钢材卷板,交易金额为41.16亿元;该部分钢材卷板经汇丰工业剪切、包装后,销售给公司销售子公司,对应金额为41.40亿元,再由公司销售子公司对外销售。
②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钢材卷板,由汇丰工业通过自有生产线加工为金属制品等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给第三方客户的部分,交易金额为5.17亿元。
③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动力产品、材料等,供汇丰工业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交易金额为0.58亿元。
④公司向汇丰工业采购备件材料、劳务服务费等,交易金额为0.66亿元。
(2)2025年,公司与汇丰工业的关联销售金额、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45.49亿元、44.73亿元,明细如下:
|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品类 | 交易量(万吨) | 交易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关联销售 | 汇丰工业 | 产成品-CSP低合金钢带 | 23.43 | 71,940.73 | 公司销售给汇丰工业,汇丰工业经剪切、包装后再销售给公司销售子公司,子公司对外销售 |
| 产成品-CSP普碳钢带 | 60.36 | 177,846.00 | |||
| 其他碳钢产品 | 3.05 | 11,376.95 | |||
| 不锈钢产品 | 22.30 | 179,892.67 | |||
| 小计 | 109.14 | 441,056.35 |
| 钢材 | 3.52 | 12,850.35 | 公司销售给汇丰工业,汇丰工业加工后自行对外销售部分 | ||
| 材料等 | 547.05 | 其他材料或服务销售 | |||
| 租赁费 | 96.21 | ||||
| 动力产品 | 119.96 | ||||
| 劳务服务费 | 275.26 | ||||
| 其他小计 | 1,038.48 | ||||
| 合计 | 112.66 | 454,945.18 | |||
| 关联采购 | 汇丰工业 | 产成品-CSP低合金钢带 | 23.43 | 72,878.61 | 公司销售子公司自汇丰工业采购部分 |
| 产成品-CSP普碳钢带 | 60.36 | 179,832.89 | |||
| 其他碳钢产品 | 3.05 | 11,512.51 | |||
| 不锈钢产品 | 22.30 | 180,668.15 | |||
| 钢材小计 | 109.14 | 444,892.16 | |||
| 备件材料 | 848.72 | 其他材料或服务采购 | |||
| 劳务服务费 | 1,506.31 | ||||
| 租赁费 | 84.26 | ||||
| 其他小计 | 2,439.29 | ||||
| 合计 | 109.14 | 447,331.45 |
①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钢材卷板,交易金额为44.11亿元;该部分钢材卷板经汇丰工业剪切、包装后,销售给公司销售子公司,对应金额为44.49亿元,再由公司销售子公司对外销售。
②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钢材卷板,由汇丰工业通过自有生产线加工为金属制品等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给第三方客户的部分,交易金额为1.29亿元。
③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动力产品、材料等产品,汇丰工业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交易金额为0.1亿元。
④公司向汇丰工业采购备件材料、劳务服务费等,交易金额为0.24亿元。
综上,公司与汇丰工业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结合相关合同条款、经营模式、不同时点公司对货物所有权属、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风险报酬转移等,说明公司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与汇丰工业间的交易,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公司向汇丰工业销售钢材卷板等产品主要分以下两种经营模式:
1.公司将产品销售至汇丰工业后,由汇丰工业加工后自行对外出售的部分
根据合同条款约定:“销售方完成钢卷等产品装车,双方共同过磅确认数量、外观核验无误,且采购方签署交接单据后,对应批次钢卷等产品的控制权及所有权转移
至采购方”,公司将钢材卷板等货物销售给汇丰工业后,已取得汇丰工业签署的交接单据,按照合同约定,货物所有权、毁损灭失风险以及风险报酬均已转移至汇丰工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中主要责任人的判定标准,因此公司以总额法确认收入,该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产品销售至汇丰工业,由汇丰工业加工后再销售至公司销售子公司的部分公司将钢材卷板等产品销售给汇丰工业,由汇丰工业完成剪切、包装后,再销售给公司销售子公司,最终由公司销售子公司对外销售。从公司整体业务角度看,公司实质上仍承担最终产品的风险与报酬,在合并报表层面,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将上述交易整体相关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合并抵销。当公司销售子公司尚未实现最终产品对外销售时,合并层面不确认收入;当公司销售子公司实现最终产品对外销售时,合并层面确认收入。以上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区分采购、销售,补充披露2024年、2025年底公司与汇丰工业尚未结算的往来款余额及相关科目,并结合期后结算情况,说明相关往来款项是否发生减值。
公司与汇丰工业尚未结算的往来款项及对应科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增减变动 |
| 应收账款 | 626.18 | 8,910.37 | -8,284.18 |
| 应付账款 | 325.86 | 0 | 325.86 |
| 合同负债 | 145 | 0 | 145 |
| 其他应付款 | 15 | 0 | 15 |
公司对汇丰工业2024年末的应收账款已于2025年全额收回;2025年末对汇丰工业的应收账款已于2026年5月前全部收回。结合双方历史结算情况、款项回收进度及对方经营资信状况判断,公司与汇丰工业相关往来款项不存在减值迹象。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与汇丰工业近两年的关联交易明细,并与2024年度、2025年度年报数据进行核对,核查近两年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是否有误;
(2)取得公司提供的汇丰工业交易清单及相关的业务合同,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3)了解汇丰工业在产业环节中具体开展的工作,并对该工作是否存在必要性及可替代性进行论证,核查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
(4)实施细节测试,从公司对汇丰工业确认收入的交易中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提货单及客户回款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5)实施细节测试,从公司对汇丰工业采购的交易中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采购合同、提货单及付款记录等,评价相关采购是否符合公司内控管理流程;
(6)了解并检查公司与汇丰工业交易合同条款,商业实质,判断关联方交易收入确认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7)获取公司与汇丰工业往来款余额及相关科目,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款项是否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以及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评价其恰当性和充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与汇丰工业相关交易具备真实商业背景,未发现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
(2)未发现公司与汇丰工业间的交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3)未发现公司与汇丰工业相关往来款项发生减值情况。
四、结合公司及汇丰工业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所处行业变动趋势、两者业务模式变化、核算方式变化等,说明公司2026年预计向汇丰工业采购及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
2026年公司与汇丰工业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大幅下降,是公司产线升级改造、产
品结构调整、行业市场竞争变化及关联方需求缩减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双方业务模式与核算方式均未发生变化,原因如下:
(一)产线升级推动产品结构高端化转型,产品直供比例显著提升。2026年1月,公司CSP产线工艺流程优化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正式投产。产线升级后,原有CSP工艺存在的板形偏差、表面瑕疵、边部质量不佳等质量问题得到彻底改善,产品整体质量精度与稳定性大幅提升。同时,产线整体生产产能与订单适配能力显著增强,针对各类定制化、标准化订单的直接生产兑现效率大幅提高,绝大多数产品可直接满足终端客户使用需求,无需后续二次加工,大幅减少了需经由汇丰工业加工流转的产品规模,直接降低了关联交易体量。此外,由于低端不锈钢市场竞争白热化、盈利空间持续收窄,公司优化不锈钢产品结构,将产能重心转向石油化工、高端电子等高附加值不锈钢品类,而汇丰工业不具备高端不锈钢的深加工生产条件,相关加工合作订单同步缩减,也是造成双方关联交易下降的又一因素。
(二)下游终端客户自主配套加工能力完善,二次加工需求缩减。随着公司产线升级及产品质量的大幅优化,区域内部分下游终端客户结合自身经营需求,新增或升级了自有剪切、开平、深加工等配套加工产能。客户自主加工能力的完善与提升,使得选择直接采购钢卷自行加工的订单量增加,公司经由汇丰工业剪切、包装供应的产品占比持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双方的关联交易规模。
(三)光伏产能供给过剩,西北区域装机增速放缓,产品市场竞争加剧。近年来,国内锌铝镁卷板产能持续扩张,行业供给过剩,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产品盈利水平持续承压。同时,国内光伏行业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入结构性调整阶段,西北区域光伏新增装机增速显著放缓;受国家光伏项目竞价上网政策、电网消纳能力约束等因素影响,区域内光伏项目开工落地节奏明显收缩,光伏支架等配套用钢需求阶段性走弱。2026年,汇丰工业无新增光伏项目,自身新能源用钢量大幅下降。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及产品效益情况,动态调整生产结构,主动缩减部分低效益、低需求产品的产量,影响汇丰工业剪切、包装的钢材量大幅减少。
问题2:关于公司与宏汇能源的交易。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5年末,公司对
关联方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汇能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210.22万元,当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为5747.16万元,2025年公司向宏汇能源的销售金额仅为80.95万元,远低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此外,公司2026年预计对宏汇能源关联销售金额增至1200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对宏汇能源形成的应收账款的成因及背景,近五年公司与宏汇能源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及减值计提情况,说明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合理、定价是否公允,相关欠款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宏汇能源最近五年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结合每年实际交易金额和结算情况,说明公司与其持续开展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2026年公司进一步增加关联销售额度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3)公司对宏汇能源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相关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测试流程及核心评估参数,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保护性条款(如有),说明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披露对上述问题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内容:
一、补充披露公司对宏汇能源形成的应收账款的成因及背景,近五年公司与宏汇能源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及减值计提情况,说明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合理、定价是否公允,相关欠款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目前公司焦炉煤气由6台焦炉(2×7m顶装焦炉、2×6m顶装焦炉、2×5.5m捣固焦炉)产生,总产生量为19万m?/h。经公司选矿厂、烧结工序、焦炉加热、炼铁厂、宏博新材料公司炼钢轧钢工序、宏宇新材料公司炼钢轧钢工序、不锈钢炼钢工序、60MW煤气发电机组等内部单位及工序消纳后(内部用量约18万m?/h),焦炉煤气整体处于富余状态。为维持焦炉煤气系统的整体平衡,避免因焦炉煤气放散引发环境污染、增加环保成本,公司持续向具备管网接入条件的周边外部单位销售焦炉煤气。公司与宏汇能源建有焦炉煤气输送管道,具备向其稳定供应焦炉煤气的条件,因此公司向宏
汇能源供应焦炉煤气。近五年,公司与宏汇能源的业务往来以焦炉煤气销售为主,同时附带销售辅助材料及提供部分服务,具体金额(含税)如下:
销售业务及应收款项明细表单位:万元
| 年份 | 总金额 | 其中:动力产品 | 辅助材料和服务费 | 应收款项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 2020年 | 5,330.01 | ||||
| 2021年 | 425.85 | 398.26 | 27.60 | 5,714.44 | |
| 2022年 | 432.95 | 393.71 | 39.24 | 5,561.44 | |
| 2023年 | 4,561.89 | 4,520.29 | 41.60 | 8,293.10 | |
| 2024年 | 9.16 | 8.82 | 0.35 | 8,283.57 | |
| 2025年 | 88.18 | 85.67 | 2.51 | 8,210.22 | 5,747.16 |
截至2020年末,公司应收宏汇能源款项5,330.01万元,主要是:2017年10月宏汇能源项目完成工程交工验收,采购焦炉煤气用于采暖锅炉烘炉、试生产运行及冬季锅炉采暖燃料。宏汇能源与公司的关联采购产品为焦炉煤气,其主要用于制氢及锅炉燃料。公司已建立覆盖关联交易定价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政府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及协议定价等原则与方法。其中,公司向宏汇能源销售动力产品(焦炉煤气)的价格参照天然气热值折算确定,与公司同类产品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辅助材料供应及服务类业务也严格执行市场价格标准,确保定价公允。此外,公司对宏汇能源的应收款项均源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补充披露宏汇能源最近五年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结合每年实际交易金额和结算情况,说明公司与其持续开展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2026年公司进一步增加关联销售额度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1.宏汇能源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宏汇能源成立于2014年7月,由控股股东酒钢集团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主营业务为煤炭干馏、焦油加氢及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主要产品涵盖提质煤、石脑油、柴油,副产沥青、加氢尾油、液化气、粗酚等。
宏汇能源主体装备包括150万吨/年煤炭低温干馏装置及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干馏装置于2017年3月进入热负荷试生产,因设计存在气油尘分离缺陷,荒煤气导出管频繁堵塞,长期处于边调试边改造的状态,2018年11月停产消缺。2023年完成移动床颗粒除尘技术改造,2024年4月全面复产,初步解决了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加氢装置分别于2018年、2020年两次试生产,均因液相加氢系统反应器床层压差持续升高,无法稳定运行,于2020年11月停工检修。2022年实施减压蒸馏改造后,于2023年5月复产,6月下旬短时达到90%设计负荷。
2023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3年第11号公告,明确对混合芳烃、重芳烃、稳定轻烃等产品征收消费税。受该政策影响,宏汇能源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盈利空间承压,生产经营陷入严重亏损,加氢系统自2023年9月起停产至今,仅干馏系统维持生产。
宏汇能源近五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年份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净利润 | 经营性净现流 |
| 2021年 | 389,302.16 | 129,099.23 | - | - | -19,438.59 | -7,449.13 |
| 2022年 | 381,760.26 | 183,001.10 | 559.8 | 593.27 | -2,297.77 | 25,809.72 |
| 2023年 | 411,243.64 | 252,435.56 | 63,111.15 | 61,208.69 | -14,905.51 | 6,371.35 |
| 2024年 | 440,183.11 | 232,315.04 | 17,119.53 | 34,753.55 | -20,231.93 | 9,316.08 |
| 2025年 | 380,709.27 | 141,275.23 | 23,601.44 | 54,395.31 | -90,394.98 | -11,339.63 |
根据上表,宏汇能源2021年无营业收入及成本,但与公司产生交易的原因:2021年,宏汇能源生产系统处于停产状态,全年未发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在此期间宏汇能源向公司采购的焦炉煤气,主要用于维持冬季锅炉采暖系统的保障性运行。
2.持续开展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尽管宏汇能源回款进度未能达到预期,但考虑到公司焦炉煤气存在富余,现有用户无法完全消纳,为维持公司焦炉煤气系统的整体平衡,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避免因焦炉煤气放散而带来环境污染和增加环保成本,公司持续向宏汇能源供应其所需的焦炉煤气。
2026年,公司焦化工序为落实环保要求,将焦炉加热煤气由焦炉煤气转换为高炉煤气。受本次工艺调整影响,公司焦炉煤气富余量预计同比提升0.55万m?/h。为有
效消纳富余煤气并维持系统平衡,公司拟继续向宏汇能源供应焦炉煤气,预计全年关联销售额约为12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三、补充披露公司对宏汇能源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相关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测试流程及核心评估参数,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保护性条款(如有),说明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对宏汇能源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88.18 |
| 1至2年 | 9.16 |
| 2至3年 | 4,560.01 |
| 3至4年 | 432.95 |
| 4至5年 | 425.85 |
| 5年以上 | 2,694.07 |
| 合计 | 8,210.22 |
| 坏账准备金额 | 5,747.16 |
| 账面价值 | 2,463.07 |
2.单项计提的测试流程如下:
(1)公司对客户进行逐户排查,同步收集客户经营、财务、现金流及回款等多维度信息,将迹象识别与信息分析相结合,最终综合判断每笔应收账款是否具备客观的减值证据。
(2)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可收回现金流量的差额折现,以此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单项坏账准备。
(3)针对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按以下步骤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首先,分析债务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偿债意愿及资金安排,判断其还款能力与来源。其次,基于上述分析,估计未来各期回款金额及时间分布。最后,选用适当折现率将回款现金流折现,作为减值计量的依据。
3.核心评估参数
(1)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公式
预期信用损失=债权人持有普通债权×普通债权评估风险损失分摊率+债权人持有优先受偿债权×优先债权评估风险损失分摊率普通债权评估风险损失分摊率=Min{1,Max〔0,-(债务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未实缴出资金额)/(债务人总负债-优先受偿债权)〕}
优先债权评估风险损失分摊率=Min{1,Max〔0,-(债务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未实缴出资金额+债务人总负债-优先受偿债权)/优先受偿债权〕}
(2)债务人股东全部权益的计算公式
本次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债务人经营性资产进行测算,收益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相应的折现率采用WACC模型。基本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负债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股东未实缴金额 | 总负债 | 优先受偿债权 | 普通债权 | 损失分摊比例 | 酒钢宏兴持有债权 | 预期信用损失 |
|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86,887.00 | 0.00 | 239,434.04 | 114,717.03 | 124,717.01 | 70.00% | 8,210.22 | 5,747.16 |
注:1)债务人现金流预测主要依据其2024及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结合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进行调整,折现率取值为8.5%。
2)优先受偿债权包括银行长短期借款、职工薪酬及应交税费。
4.保护性条款及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与宏汇能源不存在保护性条款及期后回款情况。
综上,公司对宏汇能源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与宏汇能源的近五年关联交易明细,并与年报数据进行核对,核查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是否有误;
(2)取得公司提供的宏汇能源交易清单及相关的业务合同,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了解其交易商业目的,分析对比其交易真实性、完整性,分析对比关联交易定价与其他第三方定价,检查关联方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3)了解公司与宏汇能源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并进行检查,评价公司与宏汇能源相关欠款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了解宏汇能源在产业环节中具体开展的工作,并对该工作是否存在必要性及合理性进行论证,核查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
(5)了解公司与宏汇能源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分布,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款项是否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以及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评价其恰当性和充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未发现公司与宏汇能源相关交易不真实、不合理、定价不公允情况,未发现相关欠款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未发现公司与宏汇能源相关交易不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情况,未发现公司向宏汇能源利益输送情况。
(3)未发现公司对宏汇能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情况。
问题3:关于原材料供应及存货。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305.74亿元,同比降低12.25%,公司称主要系钢材销量减少及销售价格下降所致。但原材料供应方面,2025年铁矿石供应量为1849.7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废钢供应量为161.3万吨,同比增长3.4%,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54.47亿元,同比增加12.77%,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6亿元。
请公司:(1)结合2025年铁矿石及废钢的价格波动趋势、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变化、产品结构变化、采购政策等,说明公司在2025年产品销量下降的情况下,原材料供应未同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区分自供、关联方采购、非关联方采购等不同来源,列示铁矿石及废钢的供应量、对应采购总金额、采购均价,并结合采购
产品的具体品类、定价方式、结算政策等,对比分析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3)补充披露存货的主要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型、对应数量及金额、库龄结构,并结合采购成本、在手订单、价格趋势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披露对上述问题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答复内容:
(一)结合2025年铁矿石及废钢的价格波动趋势、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变化、产品结构变化、采购政策等,说明公司在2025年产品销量下降的情况下,原材料供应未同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公司铁矿石与废钢采购价格呈震荡波动、价格中枢下移的运行趋势。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同比下降4.26%,销量同比下降4.03%,产销率达99.73%。2025年是公司推进产品结构调整的关键之年,受重点产品产线改造和建设影响,全年卷板比例小幅下降;公司原燃料采购总体遵循“按需、小批量、多批次采购”原则,以此防范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2025年,公司产品产销量下降,但原材料采购量未同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钢铁行业持续低迷,面对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公司全流程、全系统推进提质增效工作。2024年,公司针对部分原料库存相对偏高的情况,大力推行低库存运行模式,提高运营质效,降低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末,公司各类铁矿总库存较上年末减少62.4万吨,废钢库存较上年末减少16万吨。2025年末,公司铁矿石库存较2024年末增加22.6万吨,废钢库存与2024年末基本持平。综上,2024年原材料大幅降库,2025年根据铁矿市场价格运行趋势在价格低位适当增库,是导致公司2025年产品产销量降低,而铁矿石、废钢采购量未同步下降的主要原因。二是公司根据炼钢生铁和废钢经济性择优采购,2025年公司生铁采购量同比减少3.6万吨,生铁减量部分使用废钢补充,影响
废钢采购量同比增加2.3%,这也是造成废钢采购量未与产品产销量同步下降的重要原因。
(二)区分自供、关联方采购、非关联方采购等不同来源,列示铁矿石及废钢的供应量、对应采购总金额、采购均价,并结合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类、定价方式、结算政策等,对比分析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市场价、成本加成价、协议价等定价方式,原燃料、废钢等物料关联定价均按照对应定价规则执行。关联交易内部审批流程闭环规范,各物料采购关联交易定价有据可依、流程可追溯,定价严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偏离市场、变相让利或抬高价格的情形,无向关联方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1.铁矿石
公司向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采购铁矿石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允竞争采购,采购结算采用承兑和现汇相结合的方式。国内铁矿根据铁矿类别(如铁精矿、球团矿、铁块矿等)、铁品位、其他元素含量、运输距离等因素,结合本地区同类物料市场价格进行议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整体执行同质同价原则。东部口岸进口铁矿主要参照铁矿石普式指数价格,通过询比择优采购;西部口岸进口结合铁矿石普式指数价格和新疆地区主流市场铁矿价格进行定价。2025年公司铁矿石采购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铁矿石整体采购情况
| 序号 | 分类 | 供应类型 | 供应量(万吨) | 支出金额(万元) | 采购均价(元/吨) |
| 1 | 自供铁原矿 | 972.55 | 94,528.02 | 97.20 | |
| 2 | 国内采购 | 关联方供应 | 91.39 | 79,474.10 | 869.64 |
| 3 | 非关联方供应 | 576.32 | 426,933.88 | 740.80 | |
| 4 | 合计(关联方+非关联方) | 667.70 | 506,407.98 | 758.43 | |
| 5 | 进口铁矿 | 关联方供应 | 3.02 | 2,211.56 | 731.91 |
| 6 | 非关联方供应 | 206.43 | 209,828.63 | 1,016.48 | |
| 7 | 合计(关联方+非关联方) | 209.45 | 212,040.19 | 1,012.38 | |
| 合计(自供+关联方+非关联方+进口) | 1,849.70 | 812,976.19 | 439.52 | ||
2025年,公司通过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采购的铁矿均价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公司拥有甘肃嘉峪关(母公司所在地)、甘肃兰州榆钢公司、新疆哈密昕昊达矿业公司三大生产基地,不同地区铁矿市场价格、采购价格不同;二是通过各类供应商采购的铁矿类型、品质不同,对应价格也不同。铁矿采购区域、种类、品质等市场和结构差异因素,造成通过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价格不同。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5年公司铁矿石采购具体情况
| 序号 | 分类 | 品类名称 | 供应量(万吨) | 支出金额(万元) | 采购均价(元/吨) | |
| 1 | 自供铁原矿 | 972.55 | 94,528.02 | 97.20 | ||
| 2 | 国内采购 | 关联方 | 嘉峪关本部铁精矿 | 52.25 | 43,238.77 | 827.59 |
| 3 | 兰州榆钢铁精矿 | 27.74 | 26,130.36 | 942.07 | ||
| 4 | 兰州榆钢球团矿 | 7.74 | 8,070.55 | 1,042.95 | ||
| 5 | 兰州榆钢铁块矿 | 1.38 | 729.34 | 530.22 | ||
| 6 | 兰州榆钢铁粉矿 | 2.29 | 1,305.07 | 569.90 | ||
| 7 | 合计(关联方) | 91.39 | 79,474.10 | 869.64 | ||
| 8 | 非关联方 | 嘉峪关本部铁精矿 | 145.24 | 120,142.21 | 827.20 | |
| 9 | 新疆昕昊达铁精矿 | 142.12 | 105,019.20 | 738.95 | ||
| 10 | 兰州榆钢铁精矿 | 133.22 | 109,900.49 | 824.94 | ||
| 11 | 嘉峪关本部球团矿 | 16.80 | 17,818.97 | 1,060.52 | ||
| 12 | 兰州榆钢球团矿 | 50.80 | 57,322.75 | 1,128.30 | ||
| 13 | 兰州榆钢铁块矿 | 1.99 | 1,492.35 | 750.55 | ||
| 14 | 兰州榆钢铁粉矿 | 1.31 | 730.11 | 559.39 | ||
| 15 | 嘉峪关本部周边原矿 | 84.84 | 14,507.79 | 171.01 | ||
| 16 | 合计(非关联方) | 576.32 | 426,933.88 | 740.80 | ||
| 17 | 合计(关联方+非关联方) | 667.70 | 506,407.98 | 758.43 | ||
| 18 | 国外进口 | 嘉峪关本部(非关联方) | 157.20 | 173,622.67 | 1,104.47 | |
| 19 | 新疆昕昊达(非关联方) | 46.13 | 32,444.46 | 703.33 | ||
| 20 | 兰州榆钢(关联方) | 3.02 | 2,211.56 | 731.91 | ||
| 21 | 兰州榆钢(非关联方) | 3.10 | 3,761.50 | 1,215.05 | ||
| 22 | 小计 | 209.45 | 212,040.19 | 1,012.38 | ||
| 合计(自供+关联方+非关联方+进口) | 1,849.70 | 812,976.19 | 439.52 | |||
从具体品种类型看:
国内采购部分:嘉峪关本部采购的铁精矿,关联方(827.59元/吨)、非关联方(827.20元/吨)采购价格基本相当。兰州榆钢公司采购的铁精矿,关联方供应价格(942.07元/吨)高于非关联方供应价格(824.94元/吨),主要因采购非关联方铁精矿中含低品位铁精矿(铁品位仅52%左右,常规铁精矿铁品位一般在60%—65%),拉低了整体采购价格。兰州榆钢公司采购的球团矿、铁块矿价格均低于非关联方采购
价格,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的铁粉矿价格也基本相当。国外进口部分:兰州榆钢公司采购关联方进口矿分别为KMG粉(品位53.46%),超特粉(品位56.76%),印度筛后粉(品位57.02%),整体进口粉品位偏低,对应采购价格也低。兰州榆钢公司采购非关联方进口矿主要为哈球,其中哈球品位63%,且属于熟料,对应价格高。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铁矿石采购价格情况
| 序号 | 分类 | 品类名称 | 供货商名称 | 采购均价(元/吨) | 付款周期 | 结算周期 |
| 1 | 关联方 | 嘉峪关本部铁精矿 | 上海华昌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50 | 3-4月 | 月 |
| 2 | 上海峪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853.85 | 3-4月 | 月 | ||
| 3 | 兰州榆钢铁精矿 | 上海峪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39.02 | 3-4月 | 月 | |
| 4 | 西安酒钢中铁物流有限公司 | 861.77 | 3-4月 | 月 | ||
| 5 | 兰州榆钢球团矿 | 西安酒钢中铁物流有限公司 | 1,035.65 | 3-4月 | 月 | |
| 6 | 非关联方 | 嘉峪关本部铁精矿 | 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68.95 | 3-4月 | 月 |
| 7 | 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65.64 | 3-4月 | 月 | ||
| 8 | 新疆昕昊达铁精矿 |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03.38 | 3-4月 | 月 | |
| 9 | 兰州榆钢铁精矿 | 甘肃金控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63.34 | 3-4月 | 月 | |
| 10 | 兰州榆钢铁块矿 | 甘肃公航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60.25 | 3-4月 | 月 | |
| 11 | 兰州榆钢铁粉矿 | 嘉峪关市东大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5.05 | 3-4月 | 月 |
关联方中,上海华昌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峪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均为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在上海注册登记的全资子公司,是酒钢集团整合优势资源在境内打造的专业贸易公司。以上两家企业熟悉铁矿石、煤炭国内外市场行情,配备了商业谈判、合同签订、运输等环节的专业人才,同时具备大额资金支付保障能力,拥有长期稳定的原燃料采购渠道,可快速响应集团原料采购需求,配套有标准化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能够持续保障原料供货稳定。其向公司供应原燃料完全符合产业链内部协同的商业惯例,且向公司供应的铁矿,除极少数东部口岸进口矿外,绝大部分为西北地区甘肃、新疆等地的资源。
2.废钢
公司废钢采购根据西北地区主流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结算采用承兑和现汇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结合区域废钢资源供需情况、不同废钢料型种类经济性等因素,紧贴市场行情开展采购。2025年,公司废钢采购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废钢采购情况
| 序号 | 分类 | 供应量(万吨) | 支出金额(万元) | 采购均价(元/吨) | |
| 1 | 自供废钢 | 29.59 | 46,190.42 | 1,561.23 | |
| 2 | 外购 | 关联方 | 110.94 | 277,885.74 | 2,504.79 |
| 3 | 非关联方 | 20.77 | 49,335.04 | 2,375.14 | |
| 4 | 合计(关联方+非关联方) | 131.71 | 327,220.78 | 2,484.34 | |
| 总计(自供+关联方+非关联方) | 161.30 | 373,411.21 | 2,315.02 | ||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及非关联方废钢采购价格情况
| 序号 | 分类 | 品类名称 | 供货商名称 | 采购均价(元/吨) | 付款周期 | 结算周期 |
| 1 | 关联方 | 嘉峪关本部废钢 | 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75.02 | 1月 | 月 |
| 2 | 兰州榆钢废钢 | 榆中长虹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440.06 | 1月 | 月 | |
| 3 | 非关联方 | 兰州榆钢废钢 | 广西物产城矿发展有限公司 | 2,399.36 | 1月 | 月 |
| 4 | 江苏启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11.10 | 1月 | 月 |
2025年,公司采购关联方废钢均价高于非关联方供应均价,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外采废钢中,嘉峪关基地废钢主要由关联方润源公司供应,润源公司废钢资源主要来自新疆地区和嘉峪关周边地区;兰州榆钢公司废钢主要通过非关联第三方供应,资源主要来源于兰州及周边地区。造成关联方采购废钢价格高的主要原因:一是不同地区废钢市场价格本身有所差异;二是兰州及周边地区废钢运输距离近,运费相对较低,润源公司供应废钢中70%以上资源来自新疆哈密、乌鲁木齐等地区,新疆至嘉峪关本部全年不同时段运费区间在180-240元/吨,运费相对较高;三是润源公司供应废钢中,特级重型、整装型、钢筋切头等优质废钢占比达95.8%,兰州榆钢公司采购废钢中上述优质废钢占比仅56.6%,采购废钢料型品质差异造成供应价格差异;四是润源公司供应废钢负责将废钢分拣、不同料型搭配后配送至炼钢生产工序,而非关联方供应只将废钢拉运至指定废钢料场,后续分拣、配料、配送至生产工序均需公司自行组织,服务延伸至最终端也是润源公司供应价格高的原因。
润源公司作为酒钢集团内部“三废”处理、开发、利用的经营主体,积极践行循环经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理念,大力整合循环经济产业,自2009年成立至今不断拓展废钢回收业务,具备完善的预处理、破碎与分选、成型加工、检测与辅助等设施,实现堆存、分类、加工全环节高效衔接;配备铁路/公路双运输线路及先进装卸设备,保障原料输入与成品输出效率;掌握分类、挑拣、除油、去渣、掺配、加工等全流程生产工艺,具备从进场接收到成品回供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保障下游炼钢原料的稳定性与可靠性。基于上述优势,润源公司成为公司炼钢原料的重要供应商,在废钢的采购、加工、销售等交易中,双方始终坚持市场化运行,依法合规开展合作交易,润源公司在价格、地域、质量、服务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存货的主要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型、对应数量及金额、库龄结构,并结合采购成本、在手订单、价格趋势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存货的主要构成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55.93亿元,主要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材料采购 | 1,320.24 | 1,320.24 | |
| 原材料 | 322,980.93 | 877.52 | 322,103.42 |
| 自制半成品 | 104,287.33 | 10,262.60 | 94,024.73 |
| 库存商品 | 130,499.79 | 3,280.33 | 127,219.46 |
| 其他 | 165.47 | 165.47 | |
| 合计 | 559,253.76 | 14,585.92 | 544,667.85 |
按产品类型划分,存货主要包括钢材、钢坯、铁料、燃料等,具体明细如下:
| 类型 | 数量(吨) | 金额(万元) |
| 铁料、燃料等 | 45,914,058.37 | 359,588.49 |
| 铜精粉 | 3,156.13 | 2,681.43 |
| 钢坯 | 243,713.34 | 75,781.98 |
| 钢材 | 248,984.96 | 121,201.86 |
| 合计 | 46,409,912.80 | 559,253.76 |
按库龄结构划分,分为1年以内存货和1年以上存货,具体明细如下:
| 类型 | 金额(万元) |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
| 铁料、燃料等 | 297,679.76 | 61,908.73 |
| 铜精粉 | 2,681.43 | |
| 钢坯 | 72,606.37 | 3,175.61 |
| 钢材 | 120,241.52 | 960.34 |
| 合计 | 493,209.08 | 66,044.68 |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
(1)采购成本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铁料与燃料的采购均价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铁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7%、燃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28%。
(2)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钢材产品销售主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绝大多数订单仅约定钢材品种与数量,销售价格参照产品交付当日的市场价格执行。仅在极少数情况下,公司会采用锁价模式,该类订单同时约定了品种、数量及销售价格,其体量较小,占总产销量比例不足5%。
在锁价模式下,公司以签约当日的市场报价为基础,在综合研判当期市场变化及价格走势后确定销售价格,同时严格执行“以销定产”节奏,即签约后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即行交付,期末库存基本不涉及锁价合同对应的待售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锁价订单总量为5.38万吨,订单总金额2.6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类别 | 数量(吨) | 金额(万元) | 单价(元/吨) |
| 板材 | 33,330.91 | 11,497.33 | 3,449.45 |
| 不锈钢 | 10,517.42 | 11,164.92 | 10,615.65 |
| 冷轧卷 | 979.83 | 438.96 | 4,480.00 |
| 热基锌铝镁卷 | 8,923.26 | 3,840.10 | 4,303.47 |
| 合计 | 53,751.42 | 26,941.32 | 5,012.21 |
(3)价格趋势判断
根据行业公开数据,结合原料成本支撑、下游需求韧性及钢厂供给释放节奏三方面分析,当前钢铁行业供需格局仍处于弱平衡状态,预计短期钢材价格以震荡运行为主。
(4)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具体方法如下:
钢材产品(库存商品):对于无明确销售合同的部分,以资产负债表日各销售主体在当地钢材现货市场的公允报价作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已有明确销售合同的部分,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进行测算。其中,
预估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以本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为基准核定。经测算,钢材产品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80.33万元。钢坯及铁料、燃料等(原材料/自制半成品):该类存货主要为生产钢材而持有。若其生产的钢材产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类存货按成本计量;反之,以钢材产品的估计售价或合同价格,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其中,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本年度实际成本为基准予以确定。经测算,钢坯产品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62.6万元,原材料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7.52万元,其他存货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5.47万元。
3.充分性结论公司长期与客户及原材料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持续优化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储备管理。从存货库龄来看,公司存货库龄基本在12个月以内,存货周转效率良好,不存在长期呆滞、毁损、过期或无法使用的情形。经逐项比对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公司均已足额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金额充分、合理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及潜在减值风险。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公开渠道查询铁矿石及废钢的价格波动趋势,分析行业环境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匹配性、原材料供需情况;
(2)取得公司提供的自供、关联方采购、非关联方采购交易清单及相关的业务合同,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了解其交易商业目的,分析对比其交易真实性、完整性,分析对比关联交易定价与其他第三方定价,检查关联方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核查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倾斜情况;
(3)了解、评价并测试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
(4)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变化的合理性;
(5)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分析其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复核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及计算过程,包括核验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及税金等关键数据,复核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孰高。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未发现公司在2025年产品销量下降的情况下,原材料供应未同步下降不合理情况;
(2)未发现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利益倾斜情况;
(3)未发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