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9  华泰股份(600308)公司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更新的提示性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泰股份”)分别于2023年3月21日及2023年6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3〕12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及《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2023〕427号)。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两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2022年财务数据的披露,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内容进行修订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7月20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轮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华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内容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随同本公告同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华泰股份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更新稿)》《华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3年半年报更新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