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80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0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成交的最低价格3.34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3.3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659,063.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