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0  华泰股份(600308)公司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

1、2023年1月8日,召开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沟通会(会计师进场审计前)。会议研究决定,公司已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了财务会计报表,已经具备了会计师入场审计的条件,公司可以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年度

报告沟通会(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结果)。会议研究决定,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的调整内容合理,会计师可以按计划进行审计,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3、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沟通会(出具审计报告审核意见)。会议研究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同意在年度报告及摘要中进行引用并公开披露。

4、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会议,同时,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议研究决定,2022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按照新会计准则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追溯调整,该事务所审计工作人员能够随时与审计委员保持沟通,审计人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5、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审查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合理,审计人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良好的置业道德,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同意2023年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6、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审核会议,审查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议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同意上报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

7、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核会议,审查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议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同意上报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

8、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审核会议,审查2023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议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同意上报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

三、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并重点关注了公司2023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

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其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意见。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协商并确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小组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时间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的审计报告。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审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1、独立性评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3、审计程序评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为进行评价。

(三)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总结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度审计机构,勤勉敬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在帮助公司加强防范风险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针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度实际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