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47元(含税)调整为0.0478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4年3月5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泰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前期利润分配方案情况概述
华泰股份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关于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补充说明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89,127,388.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3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71,292,898.2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6%。若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870,176股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7元(含税)。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派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原因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80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3月5日,公司发布了《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24年3月5日开始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24,900,000股股票,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因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491,970,176股。
鉴于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总数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478元(含税),即调整后:
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71,292,898.27÷(1,516,870,176-24,900,000)≈0.0478元(保留小数点后4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0478× (1,516,870,176-24,900,000)= 71,316,174.41元。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78元(含税),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为71,316,174.41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