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年3月2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4.80元/股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实际回购股数 | 2,885.07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90% |
实际回购金额 | 10,000.44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99元/股~3.73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80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6月27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华泰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年3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披露的《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2025年2月28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8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回购最高价格3.7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99元/股,回购均价
3.4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04,366.4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516,870,176 | 100 | 1,516,870,176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28,850,700 | 1.90 |
股份总数 | 1,516,870,176 | 100 | 1,516,870,176 | 1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8,850,700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