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19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19 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下发给 公司9 名董事。会议于2026 年4 月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 人,实际表决董事9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晓亮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一季报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 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2026 年4 月 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 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 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 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 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 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
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 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 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 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 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 解锁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六)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 员会委员候选人、聘请律师等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等;
(七)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九)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 增发、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十)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 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 完善;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