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3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泰股份”)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1 日以专人送达及传 真的方式下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6 年8 月21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 人,实际表决董事9 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晓亮董事长主持,经过充 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公司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 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2026 年半年度 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 魏文光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