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查股网  2024-03-19  万华化学(600309)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309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

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万华化

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BorsodChem

Zrt.、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1.8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9.6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控制活动层面包括销售业务、资产管理、采购业务、资金活动、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3)控制手段层面包括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安全风险

安全是万华基业长青的根本。

万华安全管理长期策略: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安全领导力与安全文化为基石,以能力提升、审核为抓手,以卓越执行力和落实为根本,全面提升万华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

2023年公司对试点装置开展DNV国际小现场3级样板装置创建,培育了9个3级样板装置;建立残余III/IV级风险消减方案跟踪残余IV级风险消减情况;在风险动态管控方面制定了动态更新执行方案,组织两次11场次的培训考试认证工作;变革HSE考核方式,增加先导指标;对高风险环保设施开展设计审查,确保高风险环保设施100%开展PHA分析,完成8类环保设施的高风险场景及隐患排查表。建立HSE培训讲师库(274位),修订制度,持续培养,完成五地4期培训班,培养120位HSE工程师。多举措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能力。

(2)组织绩效管理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风险

公司目前业务涵盖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及新兴材料等多领域,随着尼龙12、膜材料、XLPE、POE、营养品等一大批新材料陆续或即将投产,各事业部或产品线所处的业务阶段差异较大,原有公司绩效管理体系难以适应新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2023年公司实行价值分配变革:导向冲锋,奖励多元,研产销绑定。按照生产部门、成熟期业务、成长期业务、培育期业务、职能部门分类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使经营部门更关注业绩,职能部门更关注所服务业务的评价;逐步形成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支撑公司的高速发展。

(3)人才供应风险

人才是万华第一核心战略资源,目前万华四大产业方向清晰布局,各大基地快速建设,对人才需求的迫切程度前所未有。但公司目前面临领军型人才紧缺、新员工占比高、新业务领域人才不足的风险。

2023公司持续发挥头部企业优势,深耕校企互动与合作,加大优秀人才的招聘力度;聚焦新业务快速推进、现有业务改善为方向,社会化招聘关键人才和补充骨干力量;2023年万华大学从领导力、专业化、职业化三个维度持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培育更多的“六有人才”。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的制度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防止舞弊的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或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纳入公司考核体系,已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廖增太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