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姚若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8名,实到会董事6名,董事雷雨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谭雨龙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冯浏宇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覃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对外捐赠行为,公司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