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05  广西能源(600310)公司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根据相关文件,公司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产服集团”)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2%股权,广投产服集团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购买。

一、关于本次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相关协议及相关议案等文件后,就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查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背景的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交易方案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以及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

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

7、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聘用程序合法合规,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与公司、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编制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充分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需履行的法律程序及交易风险,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0、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对当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关填补回报措施。

11、除本次会议议案中已披露交易以外,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1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有利于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交割工作,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13、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现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决定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等有关的所需事项。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全部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发生的交易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转变而来,均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及永盛石化、交易对方已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方交易事项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相关事项的实施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相关安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长嘉冯浏宇覃访

2023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