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7  广西能源(6003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91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西能源”)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所持有的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永盛石化49%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为: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之日前6个月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止,即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9月4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5)公司控股子公司濮阳市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6)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7)前述(1)至(6)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职务/关系交易日期交易类别买卖股票(股)结余数量(股)
廖洪景公司员工蒋琰芳的配偶2023-08-28买入100100
2023-08-29卖出-1000
胡冰公司员工2023-06-29卖出-6009,000
2023-07-17买入1,00010,000
张贫公司员工张烜铭的父亲2023-04-10买入3001,380
李响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林益飞的配偶2023-08-04买入400400
2023-08-08卖出-4000
秦昕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张伟杰的配偶2022-12-30卖出-1,8000
2023-03-20买入2,0002,000
2023-03-20买入2,0004,000
2023-03-20买入2,0006,000
2023-03-20买入1,1007,100
2023-03-20买入9008,000
2023-03-27买入1,0009,000
2023-03-27买入2,00011,000
2023-03-29买入8011,080
2023-03-29买入10011,180
2023-03-29买入10011,280
2023-03-29买入10011,380
2023-03-29买入10011,480
2023-03-29买入10011,580
2023-03-29买入10011,680
2023-03-29买入20011,880
2023-03-29买入20012,080
2023-03-29买入30012,380
2023-03-29买入10012,480
2023-03-29买入10012,580
2023-03-29买入10012,680
2023-03-29买入10012,780
2023-03-29买入10012,880
2023-03-29买入10012,980
2023-03-29买入2013,000
2023-04-06买入1,70014,700
2023-04-11买入2,00016,700
2023-05-18买入2,00018,700
2023-05-18买入70019,400
2023-05-23卖出-3,97315,427
2023-05-23卖出-10015,327
2023-05-23卖出-1,00014,327
2023-05-23卖出-1,00013,327
2023-05-23卖出-6,0007,327
2023-05-23卖出-5006,827
2023-05-23卖出-6,300527
2023-05-23卖出-5270
闵肖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账号1:
2023-02-16卖出-4006,000
2023-02-16卖出-2005,800
2023-02-16卖出-3005,500
2023-02-16卖出-1,0004,500
2023-02-16卖出-1004,400
2023-02-16卖出-8003,600
2023-02-16卖出-1003,500
2023-02-16卖出-3,5000
2023-03-29买入1,4001,400
2023-03-29买入3001,700
2023-03-29买入1,9003,600
2023-03-29买入1,9005,500
2023-03-29买入1,1006,600
2023-04-21买入7007,300
2023-04-21买入1007,400
2023-04-21买入6008,000
2023-04-21买入1008,100
2023-04-21买入1008,200
2023-04-21买入1008,300
2023-04-21买入1008,400
2023-04-21买入1008,500
2023-04-21买入1008,600
2023-04-21买入1008,700
2023-04-21买入1008,800
2023-04-21买入1008,900
2023-04-21买入1009,000
2023-04-21买入1009,100
2023-04-21买入1009,200
2023-04-21买入1009,300
2023-04-21买入5009,800
2023-04-21买入1009,900
2023-04-21买入40010,300
2023-04-21买入10010,400
2023-04-21买入70011,100
2023-04-21买入1,00012,100
2023-04-21买入20012,300
2023-04-21买入10012,400
2023-04-21买入1,30013,700
2023-05-15卖出-13,7000
2023-05-18买入2,8002,800
2023-05-23卖出-2,8000
2023-06-29买入1,0001,000
2023-06-30卖出-1,0000
账号2:
2023-02-16卖出-6,9008,000
2023-02-16卖出-1007,900
2023-02-16卖出-4,0003,900
2023-02-16卖出-1003,800
2023-02-16卖出-2003,600
2023-02-16卖出-3003,300
2023-02-16卖出-3003,000
2023-02-16卖出-1002,900
2023-02-16卖出-1,2001,700
2023-02-16卖出-2001,500
2023-02-16卖出-1001,400
2023-02-16卖出-3001,100
2023-02-16卖出-1001,000
2023-02-16卖出-300700
2023-02-16卖出-100600
2023-02-16卖出-300300
2023-02-16卖出-3000

对于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查询了相关人员证券交易记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具体情况如下:

1、蒋琰芳在访谈中称:“本人未曾向丈夫廖洪景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除公司公开信息外,廖洪景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

廖洪景在访谈中称:“在本人进行买卖广西能源股票操作时,妻子蒋琰芳未曾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除公司公开信息外,本人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未曾通过向广西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等任何渠道获悉与广西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及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建议,本人未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本人上述买卖广西能源股

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2、胡冰在访谈中称:“在本人进行买卖广西能源股票操作时,未通过广西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等任何渠道获悉与广西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及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建议,本人未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本人买卖前及买卖期间未曾审议交易信息。本人上述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3、张烜铭在访谈中称:“本人未曾向父亲张贫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父亲张贫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开披露前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人未曾参与或审议交易信息,不了解具体交易方案及进程情况”。

张贫在访谈中称:“在本人进行买卖广西能源股票操作时,儿子张烜铭未曾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人未曾通过向广西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等任何渠道获悉与广西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及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建议,本人未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本人买卖前及买卖期间不了解交易进程。本人上述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4、林益飞在访谈中称:“本人未曾向妻子李响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除公司公开信息外,李响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未曾参与或审议交易信息,不了解具体交易方案及进程情况。”

李响在访谈中称:“在本人进行买卖广西能源股票操作时,丈夫林益飞未曾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除公开信息外,本人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他信息。本人未曾通过向广西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等任何渠道获悉与广西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及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建议,本人未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本人买卖前及买卖期间不了解交易进程。本人上述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5、张伟杰在访谈中称:“本人未曾向妻子秦昕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妻子秦昕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人未曾参与或审议交易信息,不了解具体交易方案及进程情况。”

秦昕在访谈中称:“在本人进行买卖广西能源股票操作时,丈夫张伟杰未曾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人未曾通过向广西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等任何渠道获悉与广西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及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建议,本人未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本人买卖前及买卖期间不了解交易进程。本人上述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6、闵肖在访谈中称:“在本人进行买卖广西能源股票操作时,未通过广西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等任何渠道获悉与广西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及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建议,本人未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本人买卖前及买卖期间未参与或审议过交易信息,不了解交易进程。本人上述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对于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廖洪景、胡冰、张贫、李响、秦昕、闵肖已分别出具了书面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2、在本人进行前述买卖广西能源股票操作时,本人未通过广西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等任何渠道获悉与广西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及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建议,本人未利用内幕信息谋利。

3、本人上述买卖广西能源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倘若声明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的人员出具的说明、广西能源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部分员工或其直系亲属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说明》等文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的人员出具的说明、广西能源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部分员工或其直系亲属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说明》等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

五、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的人员出具的说明、广西能源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部分员工或其直系亲属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说明》等文件,本所认为:

在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的人员出具的说明、广西能源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部分员工或其直系亲属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说明》等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公司自查结论

经核查,广西能源董事会认为:在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的人员出具的说明等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