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2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19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3.00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3.01 | 方案概要 | √ |
3.02 | 交易对方 | √ |
3.03 | 标的资产 | √ |
3.04 | 标的资产的转让方式 | √ |
3.05 |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 |
3.06 | 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 √ |
3.07 | 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 √ |
3.08 | 标的资产交割 | √ |
3.09 | 过渡期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3.10 | 债权债务、担保责任处理和人员安置 | √ |
3.11 | 交易税费安排 | √ |
3.12 | 违约责任 | √ |
3.13 | 决议有效期 | √ |
4 | 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 √ |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议文件的议案 | √ |
6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9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1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
11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12 |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13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1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15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6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1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形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 √ |
18 |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21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22 | 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与中马供应链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2日、6月27日、9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310 | 广西能源 | 2023/10/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3日
(三)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85255联系传真:(0774)5285255邮政编码:542899联系人:张倩、曾军姿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00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3.01 | 方案概要 | |||
3.02 | 交易对方 | |||
3.03 | 标的资产 | |||
3.04 | 标的资产的转让方式 | |||
3.05 |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
3.06 | 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 |||
3.07 | 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 |||
3.08 | 标的资产交割 | |||
3.09 | 过渡期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3.10 | 债权债务、担保责任处理和人员安置 | |||
3.11 | 交易税费安排 |
3.12 | 违约责任 | |||
3.13 | 决议有效期 | |||
4 | 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议文件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9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1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11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12 |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13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1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15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16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 |||
1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形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 |||
18 |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21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22 | 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与中马供应链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