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6  广西能源(6003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的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超10年,根据办法要求需更换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60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9.35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情况客户家数366家
审计收费总额4.6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14家

注:信永中和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需待2024年6月中下旬正式公告披露。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2023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信永中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 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 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宋刚2004年2004年2004年2024年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勇涛2014年2011年2024年2024年1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亚望2007年2012年2007年2024年超过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勇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亚望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宋刚于2023年9月受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已整改完毕。具体如下: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宋刚2023年9月18日警示函北京 证监局在执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中因减值计提复核等程序执行不到位给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经协商,公司拟支付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能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由于公司连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已超10年,需更换审计服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目前,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