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正润集团”)的通知,获悉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集团”)转让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事宜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日,广投正润集团与广西能源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广投正润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广西能源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0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转让标的股份对应的转让价格为5.03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05,630,000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4)。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广投正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西能源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7,358,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9%。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广投正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西能源集团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双方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协议转让完成前持股情况 | 协议转让完成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协议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96,977,588 | 33.91% | 475,977,588 | 32.47% |
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50,380,722 | 17.08% | 271,380,722 | 18.52% |
合计 | 747,358,310 | 50.99% | 747,358,310 | 5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