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关于对参股公司逾期担保解除的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逾期担保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3 月27 日,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开发银行广 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出具的《要求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则于2026 年3 月31 日提交并披露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 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根据公司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建筑产业化公司”)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的借款金额为15,000 万元 的《借款合同》(编号:4512201901100000347),建筑产业化公司累计拖欠贷款利息70.17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前述欠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累计应承担的担保逾期金 额为14.03 万元。
今日,公司接到参股公司建筑产业化公司通知,并向银行核实,其已偿还上述全部逾 期欠款合计70.17 万元,逾期担保事项已解除,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