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3: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ST荣华(6003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60 证券简称:荣华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在2022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马军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

1、2022年1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0万元左右。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仅为初步预测数据,与经审计后的结算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2)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公司租赁的焦炭生产线由于国内原煤价格涨幅过大,导致焦炭生产成本过高,本期业绩出现亏损;子公司浙商矿业黄金产量与上年基本持平,生产成本上升,黄金均价较上年有所下降;本年度,新冠疫情防控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我们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审慎原则,发布业绩预告。

2、2022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1)经公司财务部门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再次测算,补提存货跌价损失约6800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数据出现错误。

2)公司于2017年为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违规提供三笔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对其中一笔担保借款涉及抵押物执行的拍卖程序已结束,尚未取得法院裁定。按照审慎原则,参照公司涉诉事项一审判决,补提预计损失约2900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绩预告符合及时、谨慎、准确的原则。

我们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审慎原则,发布业绩预亏更正公告。

3、2022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建议公司财务部根据上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做出判断,便于公司履行正常的信息披露义务。

4)同意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4、2022年7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冲回部分预计负债的相关事项:

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依据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公司对前期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可以做出相应调整,冲回预计负债64,653,176.00元。

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5、2022年8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同意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6、2022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1)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期余额为3.86亿元,报告期净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约1.02亿元且持续为负值,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做好会计处理。

2)同意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7、2022年12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1)公司与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焦炭生产线租金及电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已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建议公司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2)公司租赁经营的焦炭生产线因原煤价格持续高位,导致经营业绩持续亏损。为减少大额亏损,公司将不再租焦炭生产线。鉴于此,公司应当妥善解决焦炭生产线升级改造形成的资产回购事项,督促荣华工贸及时支付回购资金。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公司财务部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协商,结合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整体安排,确定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初稿完成时间和正式报告出具时间。

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向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要求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与委员会保持及时沟通。 大华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经过审阅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体现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

3、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安排指导公司内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编写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督促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完成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 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马 军 赵新民 王俊福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