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平高电气(600312)公司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05,661,4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4.634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俊涛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湘意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刘刚、李广华,总会计师李亚军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05,661,457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选举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3,592,234100.000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