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吕文栋孙丽何平林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