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查股网  2025-03-11  平高电气(600312)公司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审议,同意聘任沈志翔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外汇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

附件:

沈志翔先生简历:

沈志翔,男,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历任南瑞(福建)电力勘测设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上海置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置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江苏南瑞恒驰电气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投资部(供应链金融中心)主任、供应服务部(质量监督中心)总经理,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投资部(供应链结算中心)主任。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