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9  上海家化(600315)公司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8月修订)》、《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和由于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49,334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8,873,194股变为676,223,8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678,873,194元减少至676,223,860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接待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99号双狮汇A座11F

2、申报期间:2023年6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21-35907666

5、传真:021-65129748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