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 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0316)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3年3月28日14点30分
二、会议地点:南昌航空城会议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航空城大道洪都集团南门)
三、会议议程: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2.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股东大会决议
七、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公司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记录员签署会议记录
九、宣布大会结束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不包括公司关联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融资业务,代表公司与之签署相关文件。2023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融资业务的存量上限为55亿元,用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授权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融资业务的实际发生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融资业务将另外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度 预计金额 | 2022年度 实际发生金额 (已经审计)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采购货物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34,000.00 | 16,493.99 | 部分采购计划推迟 |
采购货物 | 中航国际及所属公司 | 10,500.00 | 1,895.12 | 部分采购计划推迟 | |
采购货物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450,000.00 | 230,080.41 | 部分采购计划推迟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小计 | 494,500.00 | 248,469.52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生产保障及公用工程支出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4,600.00 | 2,412.69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小计 | 4,600.00 | 2,412.69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销售货物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1,130,000.00 | 699,182.73 | 调整产品交付计划 |
销售货物 | 中航技 | 32,000.00 | 8,914.81 | 调整产品交付计划 | |
销售货物 | 洪都商飞 | 300.00 | 4.22 | ||
销售货物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1,000.00 | 113.5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小计 | 1,163,300.00 | 708,215.2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受托加工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30,000.00 | 12,707.54 | 提供劳务低于预计 |
受托加工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3,000.00 | 1,835.29 | ||
提供劳务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1,500.00 | 668.54 | ||
提供劳务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700.00 | 349.0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小计 | 35,200.00 | 15,560.4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委托加工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5,500.00 | 3,772.09 | |
委托加工 | 洪都商飞 | 4,600.00 | 2,762.78 | ||
委托加工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2,000.00 | 488.36 | ||
接受劳务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800.00 | 30.0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小计 | 12,900.00 | 7,053.29 |
洪都航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度 预计金额 | 2022年度 实际发生金额 (已经审计)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委托关联人购建固定资产 | 购建固定资产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1,700.00 | 74.49 | |
购建固定资产 | 中航国际及所属公司 | 4,300.00 | 96.44 |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调整 | |
购建固定资产 | 中航规划 | 6,500.00 | 623.78 | ||
购建固定资产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2,500.00 | 406.26 | ||
委托关联人购建固定资产小计 | 15,000.00 | 1,200.97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中航财务 | 50,000.00 | 49,556.89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小计 | 50,000.00 | 49,556.89 | |||
租赁收入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500.00 | 169.06 | ||
租赁收入小计 | 500.00 | 169.06 | |||
租赁支出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400.00 | 53.49 | ||
租赁支出小计 | 400.00 | 53.49 | |||
合计 | 1,776,400.00 | 1,032,691.60 |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占同类关联交易业务比例 (%) | 2022年度 实际发生金额 (已经审计) | 占同类关联交易业务比例(%) | 2023年度预计金额与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采购货物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6,000.00 | 3.94 | 16,493.99 | 6.64 | 预计采购量减少 | |
采购货物 | 互连科技 | 9,600.00 | 6.31 | |||||
采购货物 | 中航国际及所属公司 | 500.00 | 0.33 | 1,895.12 | 0.76 | |||
采购货物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136,000.00 | 89.42 | 230,080.41 | 92.60 | 预计采购量减少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小计 | 152,100.00 | 100.00 | 248,469.52 | 100.00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生产保障及公用工程支出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3,200.00 | 100.00 | 2,412.69 | 100.00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小计 | 3,200.00 | 100.00 | 2,412.69 | 100.0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销售货物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735,000.00 | 93.59 | 699,182.73 | 98.72 | 预计销售量增加 | |
销售货物 | 中航技 | 44,000.00 | 5.60 | 8,914.81 | 1.26 | 预计销售量增加 | ||
销售货物 | 洪都商飞 | 300.00 | 0.04 | 4.22 | 0.00 | |||
销售货物 | 互连科技 | 4,900.00 | 0.62 | |||||
销售货物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1,100.00 | 0.14 | 113.50 | 0.02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占同类关联交易业务比例 (%) | 2022年度 实际发生金额 (已经审计) | 占同类关联交易业务比例(%) | 2023年度预计金额与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小计 | 785,300.00 | 100.00 | 708,215.26 | 100.0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受托加工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18,500.00 | 89.16 | 12,707.54 | 81.67 | |
受托加工 | 中航技 | 1,000.00 | 4.82 | 0.00 | |||
受托加工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900.00 | 4.34 | 1,835.29 | 11.79 | ||
提供劳务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0.00 | 668.54 | 4.30 | |||
提供劳务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350.00 | 1.69 | 349.06 | 2.24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小计 | 20,750.00 | 100.00 | 15,560.43 | 100.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委托加工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16,000.00 | 92.49 | 3,772.09 | 53.48 | 预计委托加 工任务增加 |
委托加工 | 洪都商飞 | 300.00 | 1.73 | 2,762.78 | 39.17 | ||
委托加工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800.00 | 4.62 | 488.36 | 6.92 | ||
接受劳务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200.00 | 1.16 | 30.06 | 0.4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小计 | 17,300.00 | 100.00 | 7,053.29 | 100.00 | |||
委托关联人购建固定资产 | 购建固定资产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550.00 | 12.36 | 74.49 | 6.20 | |
购建固定资产 | 中航国际及所属公司 | 1,200.00 | 26.97 | 96.44 | 8.03 | ||
购建固定资产 | 中航规划 | 2,400.00 | 53.93 | 623.78 | 51.94 | ||
购建固定资产 |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 300.00 | 6.74 | 406.26 | 33.83 | ||
委托关联人购建固定资产小计 | 4,450.00 | 100.00 | 1,200.97 | 100.00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中航财务 | 70,000.00 | 100.00 | 49,556.89 | 100.00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小计 | 70,000.00 | 100.00 | 49,556.89 | 100.00 | |||
租赁收入 | 互连科技 | 50.00 | 14.29 |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300.00 | 85.71 | 169.06 | 100.00 | |||
租赁收入小计 | 350.00 | 100.00 | 169.06 | 100.00 | |||
租赁支出 | 洪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300.00 | 100.00 | 53.49 | 100.00 | ||
租赁支出小计 | 300.00 | 100.00 | 53.49 | 100.00 | |||
合计 | 1,053,750.00 | / | 1,032,691.60 | /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可以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不同关联法人之间进行相互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成立时间:2008年11月6日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法定代表人:谭瑞松注册资本:6,400,000万人民币出资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经审计的总
资产为123,832,280.16万元,负债为84,093,580.28万元,净资产为39,738,699.88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960,267.44万元,净利润为1,693,168.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91%。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空工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航空工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洪都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1067E
成立时间:1989年12月19日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
法定代表人:纪瑞东
注册资本:144,544.44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航空工业(持股比例约为81.30%)、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为13.09%)
经营范围:航空飞行器、智能装备、摩托车及发动机、教练机、无人机、航空零部件及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通用航空服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试验、设计、生产、加工、维修、安装、装卸、运输、服务、工程设计、施工、装饰,氧气、氮气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场地租赁、动产租赁,工刀量具、模夹具、型架设备、工装设计、木模(各类木制品)、模线样板设计与加工承揽,机械加工、
量刃具、磨料磨具、五金工具、通用零部件、仪器仪表,计量服务,汽车配件,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洪都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79,046.27万元,负债为2,335,878.14万元,净资产为643,168.13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41,664.67万元,净利润为17,933.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41%。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洪都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航空工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洪都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航国际”)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9992
成立时间:1983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赖伟宣
注册资本:957,864.1714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航空工业(持股比例91.13%)
经营范围: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仓储;新能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展览;销售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通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
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8月16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航国际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306,494.19万元,负债为18,638,009.69万元,净资产为6,668,484.50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073,038.32万元,净利润为316,635.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65%。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国际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航空工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中航国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技”)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178248597
成立时间:2009年5月15日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9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9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宇
注册资本:340,000万人民币
股东:航空工业(持股比例50%)、中航国际(持股比例50%)
经营范围:航空器及相关装备、配套系统等产品的国际市场开拓,国际技术合作及相关产品的维修保障和服务;进出口业
务;航空工业及相关行业投资、设备开发;仓储物流;展览服务;相关业务的技术转让、咨询和技术服务;国内贸易和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航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11,027.40万元,负债为1,890,341.97万元,净资产为720,685.43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3,968.36万元,净利润为113,319.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40%。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技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航空工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中航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简称“中航规划”)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188F
成立时间:1991年7月18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号
法定代表人:廉大为
注册资本:105,000万人民币
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规划咨询、评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城市规划设计、勘查、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航空试验设备、非标准设备、环保设备及工程机械、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机具及零配件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成套设备总承包;建设工程和设备的总承包;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建设监理、工程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航规划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66,410.10万元,负债为982,879.53万元,净资产为283,530.57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26,497.11万元,净利润为22,305.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61%。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规划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航空工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中航规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财务”)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成立时间:2007年5月14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资本:395,138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航空工业(约为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约为28.15%)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7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航财务的资产总额为22,013,636.20万元,负债总额为20,830,513.24万元,净资产为1,183,122.96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5,906.40万元,利润总额为69,090.25万元,净利润为56,010.1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财务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航空工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中航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江西洪都商用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洪都商飞”)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5662591187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3日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二路972号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二路972号
法定代表人:郑和兴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洪都航空(持股比例25.50%)、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00%)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商用飞机大部件、零组件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航空产品的转包生产;航空科学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引进和转让;相关航空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相关航空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土地、设备、房屋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洪都商飞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3,312.50万元,负债为1,735.52万元,净资产为121,576.98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308.99万元,净利润为179.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1%。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洪都商飞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航空工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洪都商飞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中航光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简称“互连科技”)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C58Q016M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9日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大道1031号航空科创城B区2#厂房一层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大道1031号航空科创城B区2#厂房一层
法定代表人:王跃峰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洪都航空(持股比例3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互连科技于2022年11月29日成立,无2021度相关财务数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互连科技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航空工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互连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
(2023年3月11日),前述关联方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公司发生的销售、采购和租赁等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合理,定价公允。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与航空工业下属公司集中或分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结算方式为货币结算。
2.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财务公司中航财务发生的存款业务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条款进行。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价格;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第三人收取之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合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与关联方均会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中航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航财务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中航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成立时间:2007年5月14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资本:395,138万人民币主要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约为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约为28.15%)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7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航财务的资产总额为22,013,636.20万元,负债总额为20,830,513.24万元,净资产为1,183,122.96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5,906.40万元,利润总额为69,090.25万元,净利润为56,010.13万元。
截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2023年3月11日),中航财务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航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双方合作内容
中航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要求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
5、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服务原则及服务价格
服务原则: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中航财务吸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航财务吸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2、贷款服务:中航财务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务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结算服务:中航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务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中航财务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中航财务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
5、关于其他服务:中航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中航财务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中航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交易限额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中航财务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中航财务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航财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
的款项划转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用于贷款、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航财务可根据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和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在前述约定的交易限额内调整具体交易额度。
(五)中航财务承诺
1、中航财务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将提供快捷、优质、优惠的服务,并对甲方的监督、质询、批评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的处理;
2、中航财务的业务操作应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协议的规定;
3、中航财务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4、中航财务在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中航财务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公司及/或公司子公司的存款,公司有权从中航财务已经提供给公司及/或公司子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且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中航财务过错发生资金损失,中航财务应全额赔偿公司的损失,且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若中航财务无法全额偿还公司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中航财务发放给公司及/或公司子公司的贷款抵补;
5、发生存款业务期间,中航财务应定期向公司提供月报、半年度审阅报告、年报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中航财务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中航财务应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航财务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保证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控制资金风险,保障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按照公司上市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中航财务承诺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负有立即向公司告知的义务,且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1)中航财务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21条、第22条、或第23条规定的情形;
(2)中航财务任何一个监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中航财务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中航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中航财务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中航财务的出资额的,如影响中航财务稳健运行,或出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予以监督指导情形的;
(6)中航财务因违法违规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实施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
(7)中航财务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接管;
(8)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六)协议生效、协议期限与协议变更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公司、中航财务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署。
三、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措施
为合理评估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所涉风险,公司通过查验中航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中航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风险评估报告》。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
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2022年10月13日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风险处置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与中航财务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中航财务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公司还将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中航财务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当出现《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中航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航财务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