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暨资产处置的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暨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南昌市政府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公司”)厂区部分土地进行整体收储,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该项目范围内的部分房屋被列入拆迁征收范围。2023年,公司9项房屋建筑物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被列入拆迁征收范围。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以下简称“青云谱征收办”)就前述资产给予了公司相关补偿,并与公司签订了《南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本次征收补偿费用合计约为2,846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约1,72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因南昌市政府对洪都公司厂区部分土地进行整体收储,公司位于
该项目范围内的部分房屋被列入拆迁征收范围。2023年,公司9项房屋建筑物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被列入拆迁征收范围。青云谱征收办就前述资产给予了公司相关补偿,并与公司签订了《南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本次征收补偿费用合计约为2,846万元。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暨资产处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共涉及公司9项房屋建筑物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该些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协议当事人及相关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房屋征收部门: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被征收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二)补偿标准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政策及《洪都老厂区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补偿费用合计约为2,846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约1,72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