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6日,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集团”)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签署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营口港务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攀钢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65,828,54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于2020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59)、《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营口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营口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营口港务集团的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营口港务集团及攀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营口港务集团 | A股流通股 | 5,067,415,378 | 78.29% | 4,601,586,834 | 71.09% |
攀钢集团 | A股流通股 | - | - | 465,828,544 | 7.20% |
合计 | 5,067,415,378 | 78.29% | 5,067,415,378 | 78.29% |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