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书面文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孟庆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