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下属子公司出售船舶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出售船舶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223会议室(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48)。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