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由瑞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由瑞凯先生。
二、《关于审议<选举由瑞凯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变化,为保证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同意选举由瑞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调整后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具体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瑞凯
委员:欧辉生、张剑兴、赵占波、夏立军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瑞凯
委员:王成、赵占波、盛雷鸣、张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不变。
三、《关于审议<制定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