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400217证券简称:正源5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富乾乘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1,773,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6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列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67,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反对股数8,10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67,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反对股数8,10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3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10,3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8,10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5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未明示表决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10,3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8,10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5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未明示表决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67,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反对股数8,10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10,3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8,10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57,100股,占本次股
公告编号:2024-059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未明示表决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10,3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8,10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5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未明示表决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关联股东成晋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成晋先生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67,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反对股数8,10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关联股东李长龙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李长龙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2.议案表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普通股同意股数363,667,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反对股数8,10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https://www.neeq.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议案序号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7,100 | 0.70% | 8,106,300 | 99.30% | 0 | 0% |
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7,100 | 0.70% | 8,106,300 | 99.30% | 0 | 0% |
3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0 | 0% | 8,106,300 | 99.30% | 57,100 | 0.70% |
4 |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0 | 0% | 8,106,300 | 99.30% | 57,100 | 0.70% |
5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7,100 | 0.70% | 8,106,300 | 99.30% | 0 | 0% |
6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0 | 0% | 8,106,300 | 99.30% | 57,100 | 0.70% |
7 | 《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0 | 0% | 8,106,300 | 99.30% | 57,100 | 0.70% |
8 | 《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57,100 | 0.70% | 8,106,300 | 99.30% | 0 | 0%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7,100 | 0.70% | 8,106,400 | 99.30% | 0 | 0% |
说明: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均保留两位小数;中小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八的表决结果中,每项议案未明示表决权股数均为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涛、马璐瑶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