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1证券代码:400217 证券简称:正源5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3日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7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217 | 正源5 | 2024年12月2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了《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银河证券担任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业务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司综合考虑发展需要,经与银河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解除《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解除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发展需要,经与银河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解除《委托股票转让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公司拟定了《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顺利展开,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此次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谢绝未按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及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赵琳;电话:028-85803711
(二)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正源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公告编号:2024-071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拟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拟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议案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