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关于取消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房发展”)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取消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一)关于取消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本次取消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合理安排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降低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
毕晓方、李文强、冯世凯、张 亮、范永东
2023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