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三十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全体独立董事分析讨论,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本次取消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合理安排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降低财务风险,且截至目前担保行为尚未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取消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 毕晓方、李文强、李晓龙、冯世凯
2023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