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资本”)拟增持公司股份。
● 首次增持情况:津投资本于2024年7月2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 增持计划:津投资本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首次及后续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津投资本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津投资本《关于增持津投城开股份暨增持计划的通知》,津投资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津投资本,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增持前,津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81,53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
(三)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津投资本于2024年7月2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二)本次增持前,津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81,53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本次增持后,津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83,96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4%。
(三)津投资本在本次增持后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津投资本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增持金额
津投资本首次及后续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四)拟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津投资本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津投资本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