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十一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维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工作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修订《津投城开信息披露内部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亮先生不再担任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将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张亮先生调整为董事赵宝军先生。
调整后的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如下:
主任委员:毕晓方委 员:李文强 冯世凯 杨宾 赵宝军
(四)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鉴于郎韬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久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提名委员会讨论,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久华先生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对提名陈久华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31日
附件:
陈久华先生简历陈久华,男,1970年1月出生,文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曾任天津市天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陈久华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