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关于拟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068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公司现聘任的年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相关审计工作,保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性,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5)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以来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先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0年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4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9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1,551.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779.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10万元。
(8)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5家,主要行业为: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5 | 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9 | 制造业 |
F-52 | 批发和零售业 |
C-27 | 制造业 |
审计收费总额67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967.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及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力、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李力 | 2023年3月27日 | 警告 | 财政部 | 因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错误,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2 | 马燕 | 2023年3月27日 | 警告 | 财政部 | 因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错误,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审计费用共计17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00万元,较2023年费用有所下降。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由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并根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情况,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已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提议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