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置出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置出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11 日 召开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以 下简称“置出资产”)转让给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发展”),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12 日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等相关公告。交易 双方于2025 年12 月24 日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以2025 年12 月 24 日为本次重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即视为上市公司已完全履行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项下的置出资产交付义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7 日披露的《天 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置出资产过渡期损益 审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置出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约定,置出资产在过渡 期的损益均由城运发展享有或承担。
二、置出资产过渡期间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 日的期间。若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为当月15 日(含15 日)之前,则置出资产交 割审计基准日为前一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若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为当月15 日 之后,则置出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本次重组交割日为 2025 年12 月24 日,因此置出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为2025 年12 月31 日,过渡 期审计期间为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
三、置出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项审计机构对置出资产过渡期损 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交割过渡期损益 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喜专审2026Z00427 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在 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置出资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41,928,726.87 元。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城运发展承担,公司无需就置出资产 过渡期损益情况对城运发展进行补偿。
四、备查文件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交割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喜专审2026Z00427 号)。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