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关于为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融资决策权限调整的议案
十、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十一、关于增补马文晋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10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下午14:30,其中14:15-14:30,与会股东代表签到,领取会议材料;14:30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厚祥先生
(二)网络投票
召开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5年5月7日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宣读《会议规则》
(三)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四)听取并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四、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汇报2024年度述职情况
五、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六、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七、总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休会。上传数据,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5年4月24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候选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或代理人以所持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且其中议案六《关于为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议案七《关于融资决策权限调整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须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5年5月7日9:15-15:00。
(四)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六)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七)本次会议表决票有同意、反对或弃权三种表决意向。股东或代理人只能在三种表决意向中选择一种,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一)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统计表》上签名。
(二)议案现场表决结果由现场总监票人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三)鉴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最终表决结果尚需等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才能确定。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
四、股东提问
会议设股东提问时间。股东提问前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主持人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等相关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年报全文及摘要已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并见年报印刷本,会上不做宣读,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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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向股东大会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请各位股东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战略引领、科学决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
现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86亿元,同比下降5.2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64亿元,同比增加16.39%;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25亿元,同比增加15.52%。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393.05亿元,比2023年末增长9.80%。
二、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会17次,为便于外地董事履职,董事会主要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集股东大会3次。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了多项议案,全体董事均认真审议议案,讨论研究并提出合理化意见,科学决策,所有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
(二)对外投资情况
2024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投资议案均获董事会全票通过。
2024年7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若本次交易成功实施,公司垃圾处理运营规模将成为国内行业前三、A股上市公司首位,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有利于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修订公司制度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结合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多项公司制度的议案,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再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行3期合计1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1期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2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20亿元中期票据的注册,获得低成本资金。
(五)内部控制评价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进行内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体系规范,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报告期内无出现要求补丁或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一直保持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最高等级)。
(七)投资者关系维护2024年,公司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始终以主动、开放的态度,以“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理念,持续高效、专业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展现公司价值,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取得较好沟通效果。
董事会充分支持董事会秘书多方式、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沟通,挖掘和传播公司价值,帮助投资者更方便、快捷、及时和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八)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4年,董事会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24年,公
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市值增长36.30%,同比优于上证指数、中证环保指数、上证环保指数等指数表现。
2024年,公司上榜全国环保营收前50强、连续十一年蝉联中国固废处理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连续十二年蝉联中国水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连续三年蝉联中国环卫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荣获ESG卓越环境表现专业奖、年度ESG可持续发展TOP15、2024向善企业、上市公司金牛奖最具投资价值、金信披奖、中国上市公司成长百强、绿色低碳先锋榜单、粤港澳大湾区ESG生物多样性先锋企业、ESG先锋企业、最佳ESG信披奖等多项荣誉,并入选《无废城市”建设进展研究报告(2023年)》、《2024“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企业气候行动案例》、中国新闻周刊2024年度责任案例、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广东省科协企业典型创新案例等,公司董事会荣获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公司行业影响力及以社会责任为核心的品牌形象持续提升。
三、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
各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以多种方式进行沟通、交流、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各董事均对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专业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特此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向股东大会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4年,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活动
监事会监事出席了2024年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2024年每次董事会会议和总经理会议,参与公司相关专题会议,对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对公司及属下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要事项及重大项目的进展、招投标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2024年)
时间(2024年) | 会议届次 | 决议内容 |
4月10日 | 十一届四次 |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
4月29日 | 十一届五次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7月27日 | 十一届六次 | 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13项 |
8月23日 | 十一届七次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10月24日 | 十一届八次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11月20日 | 十一届九次 | 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15项 |
12月17日 | 十一届十次 |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二、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依法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利用专项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监督,并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经营管理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勤勉、尽责履职、忠于职守。公司集中优势资源,聚焦环保主业拓展业务;坚持降本增效,全面提升组织管理能力,实现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和经营质量的持续优化。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此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对资产收购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和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过程未发现内幕交易或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见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推进股东价值创造和服务创新、推动绿色生态、促进社会和谐和员工发展等方面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总体表现,报告内容客观、真实。
(六)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损害投资者利益等违法违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制度较为健全,且能有效贯彻执行;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关于年度分红的专项意见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年度分红预案和实施,其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异议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六
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各位股东:
现向股东大会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2024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变更内容 | 合并期间 | 变更原因 |
高安华能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24年增加合并 | 2024年8-12月 | 2024年新增购买 |
瀚蓝生活家科技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 2024年增加合并 | 2024年1-12月 | 2024年新设 |
瀚蓝(佛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4年增加合并 | 2024年4-12月 | 2024年新设 |
瀚蓝(淮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增加合并 | 2024年3-12月 | 2024年新设 |
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增加合并 | 2024年8-12月 | 2024年新设 |
佛山瀚蓝金石梦文化有限公司 | 2024年减少合并 | 2024年1-3月 | 2024年注销 |
瀚蓝(赣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减少合并 | 2024年1-12月 | 2024年注销 |
佛山瀚蓝瀚西智慧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减少合并 | 2024年1-10月 | 2024年注销 |
二、资产负债情况公司2024年年末的资产总额为3,930,535.52万元,比上年末的3,579,769.95万元增加350,765.57万元,增幅为9.80%;负债总额为2,408,448.63万元,比上年末的2,295,782.94万元增加112,665.70万元,增幅为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40,232.13万元,比上年末的1,211,894.67万元增加128,337.46万元,增幅10.59%;资产负债率为
61.28%,比上年末的64.13%下降2.8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货币资金增幅179.56%,主要是属下子公司佛山投资公司收到南海高质量发展基金注资、以及公司第4季度应收账款回款有所改善等;
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13,927.97万元,主要是新增外汇锁汇套期损益变动;
应收账款增幅29.88%,主要是本期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核算金额较多;
应收款项融资增幅250.19%,主要是信用级别较高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合同资产降幅35.59%,主要是本期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核算金额较多;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降幅54.65%,主要是公司持有的易二零壹号基金收回投资资金;投资性房地产大幅增11,266.53%,主要是新增土地出租资产;应付票据降幅100%,主要是应付银行承兑票据减少;其他流动负债增幅33.84%,主要是新增外汇锁汇套期损益变动;应付债券增幅205.09%,主要是本期新增发行中期票据;其他综合收益增幅44.78%,主要是参股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变动;少数股东权益增幅152.25%,主要是属下子公司佛山投资公司收到高质量发展基金注资。
三、2024年度经营成果
(一)营业收入情况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为1,188,624.7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254,128.90万元下降65,504.19万元,降幅5.22%,主要是:在手工程订单陆续完工,PPP工程业务收入规模下降约7.6亿元,净利润减少约5000万元;天然气业务在保持正常盈利水平的情况下,销售单价随上游采购气价下降以及售气量微降等影响,使得能源业务收入下降约2.7亿元;工业危废处理业务收入下降约3500万元;南海区环卫业务优化收入下降约2000万元等。剔除上述因素影响,2024年其他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约4.3亿元。
本年度实现固废主营业务收入600,819.24万元,比上年度下降6.61%,主要是在手工程项目订单陆续完工,工程收入同比下降约6.42亿元,剔除该影响,收入同比增2.17亿元;实现能源主营业务收入375,836.65万元,比上年度下降7.46%;实现供水主营业务收入97,240.7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00%;实现排水主营业务收入74,581.0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60%。
固废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6.55%,比上年度上升3.74个百分点;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10.94%,比上年度上升1.18个百分点;供水主营业务毛利率23.13%,比上年度上升2.26个百分点;排水主营业务毛利率57.76%,比上年度上升17.70个百分点。
(二)利润情况
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09,675.99万元,比上年增长14.55%,主要是:济宁项目、排水美佳东南厂及丹灶金沙扩建项目确认往期收入,一次性确认相关收益;供热量提升带动收益增长;存量项目收入拓展增量贡献;公司持续落实降本增效举措取得良好成效,保持较高运营效率等。
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90.19万元,比上年增长16.39%。
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536.44万元,比上年增长15.52%。2024年每股收益2.04元,同比增幅16.5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5%,比去年上升0.61个百分点。
(三)费用情况
销售费用11,572.82万元,同比下降179.70万元,降幅1.53%,主要工业危废业务市场拓展费用减少较多。
管理费用72,638.19万元,同比增加8,016.20万元,增幅12.40%,主要是新增重大并购中介费用等费用约2400万元、贵阳及平和等固废项目2023年陆续投产、环卫业务范围及区域扩大等。
研发费用7,366.91万元,同比减少756.62万元,降幅9.31%,主要是属高新企业的工程及生物公司收入规模下降,相应研发支出减少。
财务费用49,925.74万元,同比下降323.91万元,降幅0.64%,主要是置换低利率贷款,整体融资成本下降。
特此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3,747,035.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8,245,657.51元,减去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的红利391,366,630.08元以及2024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70,698,624.19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49,927,439.12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同比增长66.67%,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20%。
请各位股东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八
关于为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本次担保的背景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蓝环境”)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为瀚蓝佛山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固废”)与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质量基金”)共同向瀚蓝佛山合计增资40.20亿元。增资完成后,瀚蓝佛山注册资本为46亿元。2025年1月已经完成注册资本全部实缴。
根据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和资金需求,瀚蓝佛山拟向境内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并购贷款。获得上述增资款和并购贷款后,瀚蓝佛山拟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瀚蓝香港增资至总股本不超过113亿元港币(或人民币10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二、本次担保方案概述
瀚蓝佛山拟向境内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并购贷款,并购贷款仅限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价款及费用、置换超40%比例的自筹资金或置换因本次交易形成的负债性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贷款利率为首笔贷款实际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LPR减93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
本次融资事项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在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粤丰环保持有的核心境内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金额为借款本金不
超过人民币61亿元、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票同意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瀚蓝佛山及瀚蓝香港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W8G13B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汤玉云
5、注册资本:460,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额实缴)
6、成立日期:2019年7月26日
7、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9楼907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表项目/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资产总额 | 32,995.58 | 392,551.85 |
负债总额 | 15.58 | 14,550.99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32,980.00 | 378,000.87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16.13 | -1,999.13 |
上述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瀚蓝佛山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瀚蓝固废持有瀚蓝佛山56.52%股权,高质量基金持有瀚蓝佛山43.48%股权。
(三)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担保权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
(三)债务人(被担保人):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
(四)担保金额: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六)质押方式:在以下两个时间点孰前落实粤丰环保持有的下属核心境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粤展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股权质押:(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高质量基金发行股票购买其持有的瀚蓝佛山股权)交割完成后1个月内(如有);(2)并购贷款发放后24个月之内。
(七)担保债务存续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反担保方案:无
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为公司主导的同行业产业并购,符合国家战略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瀚蓝佛山的融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落地。被担保人瀚蓝佛山是公司本次交易的SPV公司,无法单独获得银行授信,须由公司提供增信措施。公司为此提供担保,可使瀚蓝佛山在本次交易中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
高质量基金持有瀚蓝佛山43.48%股权,属于对公司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根据公司与高质量基金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在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的12个月内,高质量基金有权选择通过换股、现金转让或者其他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实现投资退出;此外,根据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省属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省属企业不得为所属子企业以外的基金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或承担连带责任,高质量基金的实控人是省属国有企业,因此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瀚蓝佛山56.52%股权,为瀚蓝佛山的控股股东,拥有瀚蓝佛山的控制权,因此,本次为瀚蓝佛山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95.8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1.48%,具体包括: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与金融机构签署融资安排协议并且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批准公司为瀚蓝佛山向瀚蓝香港开具境外融资性保函提供的担保92.2亿元。其中:已签订保证合同并为融资性保函提供担保的金额为64.2亿元,目前该保函尚未生效;剩余28亿元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当瀚蓝佛山在境内的资本金(46亿元)及并购贷款(不超过61亿元)通过ODI注资到瀚蓝香港时,92.2亿元的担保将及时撤销,最终公司实际为本次交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2、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总额3.6亿元。
(二)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529.2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79%。
(三)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九
关于融资决策权限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和资金需求,交易对价的60%资金以银行并购贷款方式筹集,以公司与粤丰环保最新的资产负债率情况测算,预计并表粤丰环保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短期内将超过70%。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借款、抵押、担保的决策权限为:在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内,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举债贷款,且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为满足并购后短期内的资金需求,高效进行公司贷款决策,确保公司整体运营所需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借款、质押、担保的决策权限调整为“在公司资产负债率75%以内,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举债贷款,且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瀚蓝佛山及瀚蓝香港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办理公司举债贷款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与审计委员会商定的审计计划开展工作,依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为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一
关于增补马文晋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名。公司原董事王伟荣先生因工作调整,于2025年4月11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王伟荣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关注的事宜。鉴于王伟荣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王伟荣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王伟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伟荣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股东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马文晋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马文晋女士简历如下:
马文晋,女,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经理,法律合规部经理。现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风控部经理。
截至目前,马文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二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军)各位股东:
本人张军作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军,男,1968年出生,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工程系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铝厂计控室班长、工程师,中国铝业股份公司山西公司信息部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上海斯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上海运营中心主任、上海事业部总经理、集团副总裁、数字化转型研究院院长。现任北大纵横咨询集团事业部首席咨询专家、埃复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埃聚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7次,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同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张军 | 17 | 17 | 10 | 0 | 0 | 3 |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和主持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高管薪酬考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此外,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审计、续聘会计师、董事候选人提名等事项进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与关联方按股权比例共同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等予以重点关注,发挥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1次,股东大会3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五)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日常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工作汇报外,本人还2次到公司省外项目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本人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薪酬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佛山市南海区瀚洁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上,与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了《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4009010012号)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4]24009010026号),以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收购价格合理性分析报告》(中联析报字[2024]第4164号),相关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新董事的选任。公司新任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制订和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会职责期间,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军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三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梁锦棋)
各位股东:
本人梁锦棋作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梁锦棋,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曾任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南海市审计师事务所职员、副部长、部长、副所长。现任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佛山市华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23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7次,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同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梁锦棋 | 17 | 17 | 12 | 0 | 0 | 3 |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8次,对外汇衍生品事项、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还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高管薪酬考核、提名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与关联方按股权比例共同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等予以重点关注,发挥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1次,股东大会3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五)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本人日常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工作汇报外,本人还3次到公司省外项目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本人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薪酬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佛山市南海区瀚
洁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上,与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了《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4009010012号)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4]24009010026号),以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收购价格合理性分析报告》(中联析报字[2024]第4164号),相关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新董事的选任。公司新任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制订和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2024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会职责期间,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梁锦棋2025年5月7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四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侃童)
各位股东:
本人李侃童作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侃童,女,1990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研究生,中国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历任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实习律师、广东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亚太美争端调解中心(洛杉矶)调解专员、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南天明(顺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202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7次,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同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李侃童 | 17 | 17 | 11 | 0 | 0 | 3 |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本人还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高管薪酬考核、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等事项进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与关联方按股权比例共同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等予以重点关注,发挥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1次,股东大会3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五)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日常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工作汇报外,本人还1次到公司省外固废处理项目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本人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薪酬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佛山市南海区瀚洁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上,与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了《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4009010012号)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4]24009010026号),以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收购价格合理性分析报告》(中联析报字[2024]第4164号),相关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新董事的选任。公司新任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制订和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会职责期间,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侃童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