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9  西藏天路(600326)公司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扎西尼玛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向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银行”)申请贷款4.21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利率为3.95%(其中2%先征后返),因公司为西藏银行的参股股东,需要第三方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同意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高争股份向公司收取1%的担保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49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参股子公司持续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按照其7.5%的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子公司西藏开投海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海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贷款中的600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2年,贷款年利率4.05%,昌都高争向开投海通收取1%的担保费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49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