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关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69号),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三款产品,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40亿元,同时,为保证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事项进行了授权。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4〕CP133号、中市协注〔2024〕MTN827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