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0  大东方(600327)公司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大东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裴学龙先生、陈艳秋女士、杭东霞女士、吴大为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提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同时向股东大会提交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名单(陈僖先生、刘治国先生、郭叶女士三人),届时第九届监事会由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裴学龙先生,1970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现任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上海均瑶如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仲裁协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四、五、六届监事会监事。陈艳秋女士,1968年0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职称。于1988年8月至1989年7月任职于辽宁阜新市第二制药厂,1989年8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辽宁省阜新市审计局,2008年10月至今历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审计部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届监事会监事。杭东霞女士,1078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MBA,律师资格,经济师。于2009年6月至2014年2月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2014年2月至 2015年9月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0年1月任上海均瑶(集团) 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 2022年10月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1月至今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均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届监事会监事。主要著作《法务之道》、《法务之术》和《公司治理实务操作手册》。

吴大为先生,1971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1993年7月至2003年1月任职于中国北方航空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航班管理科科员、科长,2003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于均瑶集团信息总监,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均瑶集团电子商务业务单元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22年8月任职于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2017年7月至今,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