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了《大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2024年11月21日公司股价再次以涨停价收盘,鉴于近日公司股票剔除大盘和相应板块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发布了《大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11月21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市场交易风险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37%,波动幅度较大。结合11月21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的实际情况,近三日累计换手率达到50.77%、成交金额达到22.59亿,截止2024年11月21日,公司市盈率36.26、市净率1.48。公司股价短期内的累计涨幅较大,成交量快速放大,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1,585,175.38元,同比增长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32,820.32元,同比下降23.08%。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重大事项核查情况
公司就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除已披露信息、公告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未发现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未发现存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或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