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11月23日、11月29日披露了《大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年11月29日公司股价再次以涨停价收盘,鉴于公司近日股价连续涨停,涨速较快,公司股票剔除大盘和相应板块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短期内累计涨幅较大,对于公司股价近阶段的连续上涨及非理性炒作行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冷静判断,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26日、11月27日、11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29.1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再次发布了《大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11月29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18日始、截至11月29日收市,连续10个交易日中有8个交易日达到涨停、1个交易日达到跌停,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2.59%,最近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8.03%,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市盈率52.58、市净率2.15,结合11月29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的实际情况,最近三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到41.33%、成交金额达到27.50亿,鉴于公司近日股价连续涨停,涨速较快,公司股票剔除大盘和相应板块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短期内累计涨幅较大,对于公司股价近阶段的连续上涨及非理性炒作行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冷静判断,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1,585,175.38元,同比增长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32,820.32元,同比下降23.08%;2024年7-9月实现营业收入857,784,654.18元,同比下降6.85%。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重大事项核查情况
公司就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大东方股票情形。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未发现存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