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将审议“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工程)》”、“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药材公司青光库北库区改造项目—27#29#43#库改造工程)》”、“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签署《企业支持服务协议》”等三项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事前对本次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形成关联关系。鉴于前述原因,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分别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的两项《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签署的《企业支持服务协议》,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事项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4.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第九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育彬 杨木光 李 清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