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仁堂: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调整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朱海峰先生辞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木光先生为公司新的独立董事,因此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人员即作相应调整,由杨木光先生接替朱海峰先生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工程)》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54号)
根据招投标结果,公司拟由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接“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工程”项目并与其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3,961,324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郭珉、张铭芮、毛蔚雯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育彬、杨木光、李清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药材公司青光库北库区改造项目—27#29#43#库改造工程)》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54号)根据招投标结果,公司拟由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接“津药达仁堂药材公司青光库北库区改造项目—27#29#43#库改造工程”项目并与其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802,987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郭珉、张铭芮、毛蔚雯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育彬、杨木光、李清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签署《企业支持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55号)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由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提供品牌推广支持、信息技术支持、政策咨询及销售支持等服务并与其签署《企业支持服务协议》,合同价款为不超过6,700,000元人民币,合同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郭珉、张铭芮、毛蔚雯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育彬、杨木光、李清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