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3.07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5%,购买的最高价为7.13元/股、最低价为6.9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29,22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