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证券简称:天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3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306,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其控制的天通高
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天通高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129,561,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0%;股东潘建忠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19,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股东潘娟美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股东於志华持
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34,0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潘建忠、
潘娟美、於志华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9,234,083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
司股数不超过12,234,083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通过大宗交易减
持公司股数不超过7,00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减持期间为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
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减持期间发生公司
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情形,则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潘建清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57,306,180股 |
| 持股比例 | 4.65%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8,306,125股继承取得:9,000,055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潘建忠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19,920,000股 |
| 持股比例 | 1.62%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033,865股继承取得:18,886,135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潘娟美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19,056,000股 |
| 持股比例 | 1.5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69,865股继承取得:18,886,135股 |
| 股东名称 | 於志华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7,234,083股 |
| 持股比例 | 0.59%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继承取得:7,234,083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潘建清 | 57,306,180 | 4.65% | 潘建清、潘建忠、潘娟美为兄妹关系,系於志华的子女。 |
| 潘建忠 | 19,920,000 | 1.62% | ||
| 潘娟美 | 19,056,000 | 1.54% | ||
| 於志华 | 7,234,083 | 0.59% | ||
| 合计 | 103,516,263 | 8.39%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潘建忠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6,000,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49%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5月27日~2026年8月25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继承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潘娟美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6,000,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49%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5月27日~2026年8月25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继承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於志华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7,234,083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59%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34,083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0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5月27日~2026年8月25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继承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拟减持计划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督促相关减持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