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经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和保函等,并以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不动产、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或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帅巍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有效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