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30  宏达股份(6003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8日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841,599.13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47,846,519.44元,截至2023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12,887,832.44元。

鉴于截至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841,599.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4,924,217,854.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12,887,832.44元,公司实收股本20.32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监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资本市场津贴水平和参考其他相同类上市公司的监事津贴标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3年度公司监事津贴为3万元/年(税后)。监事会对上述监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逐项表决,各监事对本人的津贴方案回避表决。

分项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回避了本人津贴的表决,均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宏达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3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未发现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有关

规定,自规定起始日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