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关于原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暨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的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暨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全资子公司剑川益云破产清算债权分配款合计11,890,352.61元。??鉴于公司已收回上述债权分配款,公司将在2024年度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11,890,352.61元,相应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11,890,352.61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剑川益云破产清算情况概述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剑川益云”)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2022年7月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剑川益云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8月3日,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简称“剑川县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云2931破申1号,裁定受理剑川益云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8月12日,剑川县法院出具《决定书》(2022)云2931破1号,指定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2022年8月25日,破产管理人接管剑川益云,且剑川益云向破产管理人移交了证照资料等,并封存了会计凭证。2023 年7月28日,剑川益云收到剑川县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云2931
破1号之十三和(2022)云2931破1号之十四,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并宣告剑川益云破产。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6日、2022年8月17日、2023年4月15日和2023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临2022-025)、《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2-026)、《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原全资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告》(临2023-032) 。
二、债权收回情况
剑川益云破产前,公司账面对其他应收款——剑川益云余额为47,597,693.53元,已全额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剑川益云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按规定就公司对剑川益云的其他应收款向剑川益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并依法经剑川县法院裁定确认。剑川益云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剑川益云资产实际变现情况及破产清算工作进展等制定了《破产财产分配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债权分配款合计11,890,352.61元。本次分配完成后,剑川益云无其他可供分配财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破产管理人接管剑川益云起,公司已不再能够对剑川益云实施控制,公司对剑川益云丧失控制权日为2022年8月25日,为便于会计处理,以2022年8月31日为出表日进行了会计处理;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长期股权投资——剑川益云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剑川益云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全额计提了信用损失准备。
鉴于公司已收回其他应收款——剑川益云(债权分配款)合计11,890,352.61元,公司将在2024年度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11,890,352.61元,相应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11,890,352.61元。
本次债权收回事项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