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ESG管理办法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
(2026 年4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健全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SG 管理体系,规范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工作,推动公司 最大限度创造经济、社会与环境综合价值,实现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ESG 职责定义
本办法所称ESG 职责,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 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安 全生产与绿色发展、社会责任承担、公司治理健全规范、内控与 风险管理完善等内容。
第三条利益相关方定义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指可能受公司决策与行为影响,或 能影响公司决策与行为的个人及团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及监 管机构、股东及投资者、员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合作伙 伴、债权人、社区公众、媒体、行业协会等。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 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所属单位”)。
第五条总体要求
公司应按本办法要求,系统履行ESG 职责,定期评估ESG 履职情况,按监管规定编制并披露ESG(可持续发展)报告,持 续提升ESG 管理水平与绩效。
第二章ESG 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核心理念
公司以发展战略为指引,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合规经 营、互利共赢,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积极履行 ESG 责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七条经营理念融入
公司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绿色低碳、合作共赢的核心 经营理念,将其融入经营决策、生产运营、安全生产、科技创新、 供应链管理、人才发展等全流程,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 色化升级。
第八条利益相关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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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保 障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相关方合理诉求得到回应 与落实,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专业化,提升治理效能。
第九条职工权益保障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依法行使职权,通过职代会、工会、 座谈会、意见箱等多元渠道,听取职工对经营管理、薪酬福利、 劳动安全等重大事项意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十条绿色环保理念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 融入战略与治理,主动参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推 进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第十一条社会责任履行
在保障经营稳健、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建设、 救灾助困、公益慈善等社会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区域 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二条合规治理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决 策程序,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防范治理风 险、合规风险、环保与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ESG 管理基本原则
(一)战略性原则:ESG 目标与公司发展战略高度统一,实 现经营发展与责任履行有机融合。
(二)全面性原则:ESG 管理覆盖业务运营、管理流程全维 度,兼顾所有利益相关方。
(三)系统性原则:ESG 管理与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内控 管理深度融合,统一标准、统筹推进。
(四)协同性原则:协同内外部资源,吸纳利益相关方意见, 持续优化ESG 管理实践。
(五)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境内监管规则,确保ESG 工 作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组织保障
公司建立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可持续发展 工作小组—各执行单位四级ESG 管理架构,层级清晰、权责明 确、运行高效,为ESG 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五条董事会(ESG 工作决策领导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ESG 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筹领导全公司 ESG 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公司ESG 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
(二)审议批准ESG 治理架构、重要ESG 管理制度及重大 事项;
(三)审议批准公司ESG 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及相关信 息披露;
(四)审议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ESG 相关风险、重大ESG
负面事件应对方案;
(五)监督管理层履行ESG 职责,保障ESG 工作资源配置 与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ESG 工作研究、指导 与监督机构)
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统一统筹公司战略发展与ESG 治理工作,其ESG 相 关事项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与ESG 统筹管 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审视ESG 发展趋势、政策动态,对公司ESG 战略、 制度、指标体系、信息披露报告进行审核;
(三)监督、检查、评价公司ESG 工作落实情况;
(四)识别和监督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ESG 相关风险和 机遇,指导管理层采取应对措施;
(五)统筹协调ESG 内外部工作,研究实质性议题,指导 ESG 日常开展及报告编制;
(六)审阅ESG 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
(七)对前款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八)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ESG 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执行落实机构)
在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指导下,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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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ESG 各项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公司ESG 战略、目标与战略与ESG 委员会 工作部署;
(二)拟定ESG 制度文件、实质性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 及实施方案;
(三)负责ESG 信息收集、核实、汇编,组织编制ESG 报 告及相关文件;
(四)组织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收集诉求、意见和建议;
(五)协调跨部门ESG 工作,督促各单位完成任务;
(六)完成战略与ESG 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各执行单位(责任主体)
各部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为ESG 工作执行单 位,承担主体责任:
(一)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ESG 工作任务;
(二)负责本单位环保、安全、员工权益、供应链、合规运 营等ESG 事项;
(三)定期报送ESG 数据、工作进展及整改情况;
(四)配合ESG 检查、评估、审计及报告编制。
第十九条专家支持与监督
公司可根据需要聘请ESG、环保、社会责任、治理等领域专 家或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建议;董事有权对ESG 履职情况提出意 见建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按程序提交审议。
第二十条信息沟通与内控评价
公司建立常态化ESG 信息沟通机制,保障与利益相关方信 息畅通。
第四章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二十一条股东权益保护
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资产 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严禁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行为。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保障
按《公司章程》及时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 保障股东参会权、表决权,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建议。
第二十三条信息披露规范
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信息披露规定,坚持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杜绝选择性披露。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与债权人保护
制定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兼顾债权 人合法权益,保障财务稳健与资产安全,经营决策充分考虑债权 人利益,不得损害债权人权益。
第五章职工权益保护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合规
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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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劳动合同,实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规范薪酬福利、社会 保险、休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职业健康与安全
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开展 安全培训与隐患排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严禁强迫 劳动、体罚、职场霸凌等行为。
第二十七条平等就业与反歧视
坚持平等雇佣,禁止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 各类歧视,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尊重职工信仰自由与人格 尊严。
第二十八条职工发展与民主管理
提取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开展技能培训与职业发展支持;支 持工会依法履职,通过民主程序听取职工意见,保障职工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六章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权益保护
第二十九条诚信经营与知识产权
对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诚实守信,杜绝虚假宣传、不正 当竞争,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第三十条产品质量与安全
建立严格质量管控与进货验收制度,确保产品符合标准,严 禁销售淘汰、不合格产品,保障产品质量与使用安全。
第三十一条供应链合规与廉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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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供应商ESG 准入与评价机制,督促合作方遵守环保、 安全、劳工标准;严禁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健全廉洁风险防控 流程。
第三十二条信息保护与客户服务
妥善保护供应商、客户信息,依法规范使用;完善售后服务 体系,及时处理投诉建议,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七章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三条环保合规与制度建设
确保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保、产业、节能降碳政策,建立健 全环保管理、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等制度,推进绿色 低碳转型与循环经济,优先采用国家鼓励的清洁生产技术、节能 降碳工艺和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第三十四条污染防治与排放管理
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落实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要求, 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按规定缴 纳环保税并持续治理污染。
第三十五条环保监督与绿色运营
公司定期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环保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 纠正并督促整改;推广节能技术、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降 低能耗物耗,提升绿色运营水平。
第三十六条气候与生态风险管理
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气候变化、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应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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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减排降碳、生态保护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第八章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十七条社会公众利益
经营活动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利益,主动接受政府、监管机构、 媒体与公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十八条社会公益参与
立足主业与区域发展,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教育帮扶、社区 建设、救灾助困等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九章ESG 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三十九条报告编制要求
公司定期评估ESG 履职情况,按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编制 ESG(可持续发展)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确保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条披露规则遵循
ESG 报告编制、披露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4 号—— 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突出行业特色与实质性议题。
第四十一条重大事项临时披露
发生环保、安全、合规等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 其他对公司经营、股价有重大影响的ESG 相关事件,按规定及 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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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监督与奖励
第四十二条监督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负责加强环境、社会和公司 治理(ESG)工作监督管理,对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十三条失职追责
针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工作落实不认真、 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予以 追查。
第四十四条表彰奖励
针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工作表现突出,为 公司争取荣誉、提升品牌形象的,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 励。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冲突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生效后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监 管规则、《公司章程》冲突的,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 章程》执行。
第四十六条生效日期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制定与修订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